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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第27-99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17 19:56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369号)中,第27-99号反映的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东泉麻纺织厂附近的兄弟水泥砖厂机器噪声大、扬尘大、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督促柳城县政府立即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件反映的柳州市柳城东泉镇兄弟水泥砖厂实际名称为柳州市柳城东泉镇贵洪水泥制品厂,位于柳城县东泉镇原东泉麻纺厂宿舍区附近,该厂的南边距原东泉麻纺厂宿舍区约10的,北面为公路及临时搭建经商用的棚户,无居民居住,东西向无建筑物。该企业为生产水泥砖的小微企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桂环发201435号)中第11建筑用水泥砖加工。不需办理环境审批手续。但该厂选址与原东泉麻纺厂老宿舍区太近,位于环境敏感区,也需要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目前该企业未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柳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和东泉镇政府到现场调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监测条件。据了解,该厂因市场原因生产很不正常,一天只生产1000多块水泥砖;该厂对打砖机采取半封闭除尘降噪措施。该厂南面的原东泉麻纺厂宿舍,虽然大多数住户已搬离,但仍有部分住户在原宿舍区居住。从现场调查发现该厂选址紧挨东泉麻纺厂宿舍区。向原东泉麻纺厂宿舍区内的住户了解,该厂确实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对于扬尘,在走访群众家中,发现并不明显,调查时刚下过雨,在水泥砖厂附近植叶面未发现有粉尘。由于该砖厂未办理评审批手续,柳城县环保局向该厂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柳城环违改字201628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消除影响,未取得环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该厂选址位于紧邻原东泉麻纺厂宿舍,不适合继续生产,柳城县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该厂的环境监管,督促该厂立即停产并另行选址建设,消除环境危害,确保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对该企业一经发现在原址生产,将依法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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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柳州市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通报专栏(归档时间: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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