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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八批第28-51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17 20:00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388号)中,第28-51号反映的柳州市柳北区石碑坪农场三分场柳州市永洲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烟囱排放大量烟尘废气,废水排放污染地下水,喷油漆产生刺激性气味,加工噪声扰民。柳北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曾到现场检查过并下文要求整改,但该公司未进行整改,污染问题依旧存在。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柳北区政府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柳州市永洲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柳北区石碑坪镇石碑坪农场,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胶合板生产项目于201011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54月通过柳北区环保局验收。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已办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该公司锅炉冲灰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锅炉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废胶水桶、废胶水、废边角料、含胶水抹布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三)相关投诉情况 

  2016429,因锅炉除尘设施运转不正常,柳北区环保局对柳州市永洲木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0166月,该公司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了整改。2016730,柳北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烟囱建有除尘设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排。但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增加喷漆生产项目,对此,柳北区环保局于201681下达了《柳北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柳北环责停字〔2016〕第0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喷漆生产,对其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柳州市柳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柳北环告字〔2016〕第1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6813下午,柳北区环保局、石碑坪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废气、废水、噪声排放。 

  柳北区环保局已于201681对柳州市永洲木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柳北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柳北环责停字〔2016〕第08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公司喷漆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6812,柳北区环保局对柳州市永洲木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柳州市柳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北环罚字〔2016〕第14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柳北区政府将依法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加快整改进度,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经环保部门现场核实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 

    

   2016816  

返回 柳州市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通报专栏(归档时间: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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