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3-10-18 09:00   

《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退役军人规〔2023〕1号)文件精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以规范性文件发布。

一、制定背景

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和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发文件做了部署。优秀退役军人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是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途径。领导要求我局尽快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制定文件措施,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保障,积极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现退役军人由军事人才向经济社会建设人才的转变,在新事业新岗位上贡献力量。

二、制定依据

1、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退役军人规〔2023〕1号)。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培养。

1、建立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储备库。

2、支持退役军人参加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二)畅通退役军人任职任教通道。

1、实施专项招聘。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设一定专门岗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军人,全市每年面向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不低于10个。

2、拓宽任职任教渠道。鼓励中小学校优先聘用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专职或兼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军训实践教官、学生内务管理员、退役军人事务员等。

3、放宽招聘条件。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等相关资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简化招聘程序。乡镇中小学校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招聘教师,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三)搭建退役军人教师发展平台

1、支持多元化发展。

2、强化职业规划发展。

3、强化典型培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