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一次性奖励发放程序

来源: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3-11-07 17:20   

一、申报对象:柳州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

二、申报条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截止提交申请当日);

2、取得教育部门认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且发证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以后,每人最多可申请领取一次奖励金;

3、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未参加过自治区、柳州市退役军人教师培养专班。

三、申请时限: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之日起24个月内(以发证日期为准),经本人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地点:

退役军人安置地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申报需提交材料:

(1)柳州市退役军人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奖励金发放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退役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须备注银行开户行名称),以及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

(3)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教师资格证发证日期的前12个月内,含当月)或在柳未参保证明等。

五、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安置地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初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格复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将当年通过资格复核的情况通报给市教育局。

六、奖励金发放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计当年所需经费,并将所需经费列入下一年度市本级预算。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下一年度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打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