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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柳州市县域工业企业产业富民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11:12 【字体:

    

  柳工信通〔2017〕131号 

    

  关于做好2017年柳州市县域工业企业 

  产业富民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经贸(科工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我市“产业富民”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和安排,为做好2017年县域工业企业“产业富民”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县域重点产业发展更新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经济效益较好的县域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产业及龙头企业,为提升工艺水平,促进产品结构及档次的优化所实施的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二)增加就业岗位的项目:重点支持县域重点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开发地方特色资源以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产业化发展项目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所属五县范围内的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经济效益较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的中小型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且: 

  1.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较大,产品市场竞争力强; 

  2.装备及配套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3.项目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已经购置或已订购部分设备,确保项目将在两年内完工的; 

  4.申报产业发展更新改造项目的企业,项目达产后的纳税总额应超过上年度的20%以上。申报增加就业岗位项目的企业,新增就业人数应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且最低不少于30人;  

  5. 符合国家环保的有关规定; 

  6.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汇总表(附件2); 

  3.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参照附件3提纲编制); 

  5.新增设备表(包括设备名称、规格、价格,见附件4); 

  6.2016年度财务报表(含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 

  8.由辖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9.已投入的项目资金相关凭证(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转账凭证或设备发票的复印件); 

  10.项目基建投入资金的相关凭证(建筑合同、原料采购合同和转账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11.有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1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组织及时间要求 

  各县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分别对本县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按要求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联合行文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委、财政局(各1份,请分别送达)。上报文件、专项资金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须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各县上报文件、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须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齐,不得中途增加或修改,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列装订。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柳州中小企业网(www.smelz.gov.cn)下载。 

    

    

  附件:1.项目申请表 

        2.项目汇总表 

        3.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设备更新改造清单 

         

    

  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促进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卓     

  联系电话:2820317     电子邮箱:zxk2820317@163.com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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