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西“个转企”资金奖励的公告
关于申报广西“个转企”资金奖励的公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8-12 09:33 【字体:小中大】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拓展成长空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区域内的由个体工商户首次转型为公司、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经营主体予以奖励。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在2025年8月31日前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个转企”奖励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转型升级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起登记的企业,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即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营2年及以上);
2.转型企业应提供财务记账支出(代理记账支出、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关材料;
3.转型企业应按期申报纳税,无税务异常情况;
4.转型企业名下有7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购买社保;
5.企业的住所在奖励期间均在广西行政辖区内,且为该企业真实经营场所并有真实经营行为;
6.转型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同一个个体工商户,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仅奖励一家转型企业。
(二)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退出转型企业经营的;
2.转型后企业经营场所迁出广西辖区的;
3.转型后企业的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年报异常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4.转型后企业已注销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5.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转型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四)转型企业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五)财务记账支出(代理记账支出、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应凭证;
(六)转型企业承诺书;
(七)转型企业名下7人以上(含7人)购买社保凭证;
(八)凡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请奖励流程
(一)2025年8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所需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2025年10月31日前,各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核验,公示审查名单。
(三)2026年6月30日前,对符合申报条件、终审公示无异议、持续经营满2年及以上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具体申报材料和相关事宜请咨询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电话: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 0772-2636958
城中区市场监管局 0772-2611600
鱼峰区市场监管局 0772-3111949
柳南区市场监管局 0772-2119735
柳北区市场监管局 0772-2519870
柳江区市场监管局 0772-7213100
柳城县市场监管局 0772-7612803
鹿寨县市场监管局 0772-6661616
融安县市场监管局 0772-8120923
融水县市场监管局 0772-5123315
三江县市场监管局 0772-861381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