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13 10:16 【字体:小中大】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食药监食罚[2017]2号
柳州市城中区贝优日用品经营部经营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广西古法手工红糖薰衣草玫瑰枸杞菊花黑糖纯正老红糖月子驱寒暖宫案
柳州市城中区贝优日用品经营部(经营者:马丽娜)
450202600131554 1-1(营业执照注册号)
/
当事人在其淘宝店铺经营的广西古法手工红糖薰衣草玫瑰枸杞菊花黑糖纯正老红糖月子驱寒暖宫在进货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
自动履行,2017年5月27日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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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5-13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