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柳工商处字〔2017〕750号
当事人:柳州市医美整形美容城。当事人办有《营业执照》,注册号:450202600026354;名称:柳州市医美整形美容城;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柳州市中山东路81号新华书店柳州购书中心第八层;经营者:孙延辉;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05年7月20日;经营范围:生活美容(8床)。当事人经营者孙延辉,女,汉族,1973年7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230107197307******,住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磨滩路100号*栋*单元***室。
经查实,当事人于2013年5月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注册、使用名为lzymzx(微信号为lzymzx)的微信公众号,之后利用其美容城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1)标题为“倪萍:明星都在做线雕!”的宣传页面,页面含有“……什么是线雕呢?有什么效果? 线雕全面部提拉术,根据肌肤老化下垂纹路走向,将完全可吸收线交错植入皮肤真皮层、筋膜层或脂肪层,可重塑肌肤内部张力结构,在达到细胞提升、抚平皱纹、精塑轮廓效果,同时促进肌肤血液循环、胶原蛋白重生,让肌肤由内而外光彩动人。……【真人案例】面部线雕提升术 40分钟重返20岁体验者:Lily 存在问题:两侧面颊松弛下垂、法令纹、嘴角纹明显 治疗方案:采取一种微创但又非常有效的抗衰老、调整脸型的治疗方法埋线提升的效果是立即的——面部线雕提升术。……”涉及该美容城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及利用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2)标题为“线雕:只需一次,减龄10年!”的宣传页面,页面含有“……关于线雕艺术提升术,您了解多少?线雕全面部提拉术,根据肌肤老化下垂纹路走向,将完全可吸收线交错植入皮肤真皮层、筋膜层或脂肪层,可重塑肌肤内部张力结构,在达到细胞提升、抚平皱纹、精塑轮廓效果,同时促进肌肤血液循环、胶原蛋白重生,让肌肤由内而外光彩动人。……【真人案例】面部线雕提升术 40分钟重返20岁体验者:Lily 存在问题:两侧面颊松弛下垂、法令纹、嘴角纹明显治疗方案:采取一种微创但又非常有效的抗衰老、调整脸型的治疗方法埋线提升的效果是立即的——面部线雕提升术。……”涉及该美容城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及利用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3)标题为“七夕节将至,你撩到男朋友没?”的宣传页面,页面含有“……医美精微双眼皮三大美眼定制 精微双眼皮成型术 比例定制 个性设计 不盲目追求大眼 依据个人眼形,五官比例及整体气质,全面深度测量眼部的10项比例参数,量身定制设计方案,突破传统。……”涉及该美容城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内容。
至2017年10月17日止,当事人仍在使用上述微信号为lzymzx的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
证明以上事实的主要证据有:
证据(一):当事人柳州市医美整形美容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经营者孙延辉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受委托人周××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受委托人周××的身份及代理事项、权限。
证据(二):当事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柳州市医美整形美容城为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
证据(三):我局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周××所作的询问笔录,证明:(1)当事人注册、使用名为lzymzx(微信号:lzymzx)的微信公众号;(2)当事人使用其美容城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宣传页面内容的发布;(3)当事人通过其美容城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及利用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的事实。
证据(四):2017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通过其美容城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分别为“倪萍:明星都在做线雕!”、“线雕:只需一次,减龄10年!”和“七夕节将至,你撩到男朋友没?”的宣传页面打印提存所作的计算机数据证据提存笔录和相应的页面打印件,证明(1)当事人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宣传页面;(2)当事人通过其美容城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分别为“倪萍:明星都在做线雕!”、“线雕:只需一次,减龄10年!”和“七夕节将至,你撩到男朋友没?”的宣传页面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及利用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证明(1)当事人注册、使用名为lzymzx(微信号:lzymzx)的微信公众号;(2)上述宣传页面涉及该美容城采用的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事实;(3)上述宣传页面涉及患者的真实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及相关证明人签字确认,并经查证属实。我局认为上述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2017年11月2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柳工商听告字〔2017〕75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本案中,作为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当事人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该美容城的页面,上述宣传页面应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所指的医疗广告范畴。当事人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涉及该美容城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及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宣传内容的页面,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六项的规定,属发布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违法广告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可对当事人予以从轻行政处罚。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款项缴纳到工商银行(开户行: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龙城支行;户名:柳州市财政局代收代缴专户;账号:2105403009249013423;单位代码:151450;收费项目代码:103050104008)。逾期不缴纳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额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