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2022年修订)
柳江区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2022年修订)
信息来源:柳江区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2-09-15 15:10 【字体:小中大】
柳江区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2022年修订)
一、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依据
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江区气象局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服务工作。
四、应急响应机构
1.柳江区气象局应急响应机构是市气象局应急响应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柳江区气象局应急响应工作组。
2. 应急办设在气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气象台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收到突发气象灾害信息后,向局领导和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响应工作组组织有关人员通报情况积极应对。
(一)领导小组
柳江区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德
副组长:张亚松
组 员:覃艳秋、覃川川
工作职责:
1.组织指挥气象服务的应急处置工作;
2.制订应急预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向本级党、政等决策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
4.指导和督促应急办开展工作;
5.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
6.研究决定重点影响区域,并签署、宣布本级的应急响应启动、变更和终止指令;
7.必要时组织现场气象服务工作小组,到现场开展服务工作;
8.履行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
主 任:张亚松
成 员:覃艳秋、赵龙捷、覃川川
工作职责:
1.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命令,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2.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向区应急指挥部报送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材料;
3.检查、督促各项应急响应工作,并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
4.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必要时对单位人员、车辆、设备等进行调集、征用,以递补相应不足或缺失;
5.负责拟订应急工作规章制度、文件等,组织应急预案的修订等,负责应急值守;
6.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求每年4月底前至少完成一次气象部门的应急演练;
7.组织召开应急会议,编制应急值班、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成员电话号码;
8.完成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响应工作组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响应工作组即应急观测组、预报预警服务组、监测网络组、装备保障后勤服务组立即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组安排(至少三天)应急值班,各响应工作组负责人组织好相关工作,各响应工作组值班人员参加天气会商,必要时参加24小时的应急值班。
(1) 应急观测组
组 长:覃艳秋
组 员:赵龙捷、覃嘉嘉
(2) 预报预警服务组
组 长:刘德
副组长:张亚松
组 员:覃艳秋、赵龙捷、覃嘉嘉
(3) 监测网络组
组 长:张亚松
组 员:赵龙捷、覃川川
(4) 应急后勤服务组
组 长:张亚松
组 员:江洪凤、覃川川
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局领导应急值班,按上级气象局要求上报各类值班安排表;
(2)负责按时完成每天柳江区政府办、应急局(防汛办)和柳州市气象局要求上报的各种汇报材料、总结;
(3)做好应急响应文件、文档收发及相关文稿整理(批示、动员讲话、录音录像等),传输上报;
(4)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参加有“广西发言”的中央台早间天气会商、有“柳州发言”的区台会商;
(5)负责完成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6)负责应急值班、负责天气实况的监视、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
(7)负责决策气象服务材料的制作和分发;负责公众气象服务相关预报产品制作发布;
(8)负责根据市气象局建议启动应急预案、负责草拟应急启动命令和通知单,并上报发布应急命令;
(9)负责与上级气象台之间的天气会商、联防;
(10)负责提供应急工作相关天气实况和预报信息;
(11)负责对通讯网络实时运行设备的监控、维护;
(12)负责机房、会议室运行设备的监控、应急检查、维护及技术指导;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运行保障;
(13)负责业务运行设备的应急抢修、自动气象站维护、维修及技术指导,配合厂家对大喇叭设备维护、维修;
(14)负责气象探测仪器的检查、备份、更换;
(15)负责供电、供水、保卫等工作;
(16)负责外部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电线电缆等)的应急抢修和维护;
(17)协调仪器、设备调配、运输和采购等工作;
五、预案响应标准的确定
根据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及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标准(见附件1),启动预案相应等级的响应。
六、应急预案启动及响应程序
预报预警服务组根据监测或预报预警信息,或者根据市气象局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向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会商,提出启动本预案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相应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一)IV级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柳州市气象局发布启动IV级应急响应命令,柳江区气象局根据相关命令启动预案。
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办成员在岗待命,检查应急设备,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情况。
2.应急办向柳江区政府办、应急局(防汛办)和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气象灾害动态,通过气政通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应急小组成员通报情况。
3.预报预警服务组及时分析跟踪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向应急办提出变更响应级别、调整响应范围、解除响应的建议。
4.应急办组织应急会商,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5.其他小组人员在岗待命。
6.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柳江区气象局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每日12:00时前向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并抄报业务科,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
(二)Ⅲ级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柳州市气象局发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柳江区气象局根据相关命令启动预案。
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办成员在岗待命,手机24小时保持开通,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
2.应急办向柳江区政府办、应急局(防汛办)和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气象灾害动态,通过气政通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应急小组成员通报情况;根据预报预警服务组的建议组织应急会商,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单位、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3.监测网络组、应急后勤服务组明确在岗责任人,了解掌握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组织排除故障;组织实施预报预警服务组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
4.预报预警服务组明确在岗责任人,及时做好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预警工作,跟踪、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视情况增加天气会商,发布应急服务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监测网络组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向应急办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气象资料,及时制作决策服务产品报指挥部。
5.应急后勤服务组做好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6.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柳江区气象局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每日12:00时前向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并抄报业务科,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
(三)Ⅱ级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柳州市气象局发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柳江区气象局根据相关命令启动预案。
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接到应急办通知后,立即进入Ⅱ级响应状态,迅速到达工作岗位。
2.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天气会商。
3.各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在岗待命,手机24小时开通;各小组分别明确一位成员与应急办保持联系。
4.应急办向柳江区政府办、应急局(防汛办)和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气象灾害动态,通过气政通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应急小组成员通报情况;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根据预报、预警服务组的建议组织应急会商,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5.监测网络组、应急后勤服务组及时掌握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组织排除故障;按照指挥部要求,安排部署应急监测和网络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预报预警服务组提出的加密和应急观测。
6.预报预警服务组加强监测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预警工作,跟踪、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每天下午增加一次天气会商,及时发布应急服务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监测网络组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向应急办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气象资料,及时制作决策服务产品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气象灾害影响分析,制作有针对性的专题服务材料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7.应急后勤服务组做好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8.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日12时向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并抄报业务科,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监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应急办报告。
9.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气象灾害调查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柳州市气象局发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柳江区气象局根据相关命令启动预案。
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接到应急办通知后,立即到达工作岗位;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轮流值守,随时签发向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材料;根据最新情况实时调整决策。
2.应急响应各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每个小组选派2位成员集中办公。
3.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天气会商。
4.应急办向柳江区政府办、应急局(防汛办)和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气象灾害动态,通过气政通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应急小组成员通报情况;遇有重大情况,立即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按指示办理;随时检查、督促各应急小组工作;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根据预报、预警服务组的建议组织应急会商,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单位,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
5.监测网络组、应急后勤服务组及时掌握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发现故障立即组织排除;组织协调对关键地区重要装备的保障;按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落实应急监测和通讯传输任务;组织实施预报预警服务组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
6.预报预警服务组加强监测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的预报、预测、预警工作,跟踪、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每天增加两次天气会商,及时发布应急服务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监测网络组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向应急办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解除应急响应的建议;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气象资料,及时制作决策服务产品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气象灾害影响分析,滚动制作有针对性专题服务材料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7.应急后勤服务组做好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8.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日12时向柳州市气象局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并抄报业务科,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监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9.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气象灾害调查工作。
七、应急响应变更和终止
根据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变化,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变更程序与启动程序相同(见第六部分)。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预报预警服务组根据监测实况及预报预警信息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应急办组织应急会商,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办发布终止应急响应命令。
八、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响应机构自动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业务运行和管理状态。
(一)对于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各应急响应小组应在应急响应终止后2日内完成本小组总结,并报应急办。
(二)应急办形成本次气象灾害应急服务工作总结,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气象局应急办等。
(三)每次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办组织对有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1.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2.柳江区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3.柳江区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Ⅹ级预警应急响应命令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