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3-05-22 11:31 【字体:小中大】
柳安委〔2013〕10号
关于印发《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要求,市安委会组织制定了《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安全生产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分别于5月27日和7月5日前,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含开展各项活动的图片),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电话:2850142,传真:2837103,电子邮箱:lzajspk@163.com)。活动方案中要包括活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开展“一日三周”、“五个一”活动具体方案、联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法等。各县(区)的活动总结中要包括本地区开展“一日三周”活动情况介绍、企事业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情况,以及其他亮点活动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情况列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内容。
附件:1. 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 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正副市长,正副秘书长。
附件1
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3〕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国发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发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安委10号文件”)文件精神,以开展企业“五个一”活动为抓手,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提升“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实现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活动月:
四、组织机构
成立柳州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王柳平 副市长
副主任: 邝 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献军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阳 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鸿翔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文信 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王献忠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纪委书记
付和艺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闰 团市委副书记
黄锦屏 市妇联副主席
廖乃正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何绍恒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孟庆炜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文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建波(市安全监管局科长),工作人员:吕猛椿(市委宣传部科长)、罗柳军(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副主任)、杨奎(市总工会副部长)、
五、活动内容
(一)
(二)开展“一日三周”活动
1.
围绕国发23号、40号文件和安委10号文件要求,向社会宣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理念,向群众灌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向职工讲解事故防范知识。通过开展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播放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教片,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实现安全生产做贡献。市、县、区(含市管开发区,下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级安委会的安排,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创新特色,在咨询日(6月9日)当天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2.
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通过选择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也可选购工矿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社区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同时,可利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平台通过警示展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宣传,也可选购各行业的事故警示教育光碟组织职工观看,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3.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安全文化周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向职工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读本,组织职工阅读安全图书等方式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还可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微电影、公益广告、动漫等宣传片,传唱全国安全生产《生命之歌》,举办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等,传播和普及安全文化知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要指导、推动辖区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示范企业、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县(区)要在本次“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各选择1家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社区、学校作为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示范企业、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的试点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采取针对性指导。
4.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在应急预案演练周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组织综合预案、专业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查找预案漏洞,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三)组织开展国家、自治区部署的四项活动
1.组织参加全国征文大赛、知识竞赛、摄影展、书画展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理念,引导广大企业弘扬以人为本的科学精神,教育广大职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唤起社会成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将举办的安全文化征文大赛、“打非治违”知识竞赛,“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展及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方案(另行下发通知)积极组织职工参赛。
2.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
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前夕,对本县(区)、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月”总动员,号召广大社会成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形式包括:举办本县(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启动仪式、召开 “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主要领导电视讲话等,并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开展大宣传、大动员,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的舆论氛围。
3.组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乡村社会宣传活动
为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社会宣传,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要在辖区各乡镇、村屯张挂“打非治违”宣传横幅、标语,每个行政村不得少于2条横幅(村头、村尾各1条)。有非法采矿、非法客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方,各县(区)要自行编印一批“打非治违”宣传册子,通过乡镇、村委会安全员免费发给非法活动重灾区的群众手中,对非法生产经营者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
4.配合广西电视台《安全新观察》新闻调查活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从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广西电视台交通频道开辟《安全新观察》栏目,从“安全生产月”启动之日起集中报道我区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成果、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级安委会及其安全监管、消防、质监、公安交管、食品药品监督等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新观察》栏目做好“打非治违”新闻调查活动,发挥电视传媒在“打非治违”工作中的舆论监督作用。
(四)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
1.开展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
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体职工,动员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分子,为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下达文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同时保障经费,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2.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培训活动
要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自编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发给职工阅读,或组织职工分期分批进行短期再教育培训,并编发安全生产测试题发给职工填考。为配合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读书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了《职工安全知识教育》、《职工法规知识读本》等一大批安全文化读物,由企业按需选购。职工读书活动要作为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文化周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举办事故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展览等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的内容。为配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了2013年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伤逝》、《打非治违警示教育》、《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等警示教育片作为开展职工警示教育的教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了《职责》、《安监局长》等电影片作为开展安全法制教育的教材,供各单位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使用。
4.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氛围活动
为加强企业生产场所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氛围,各单位要把悬挂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干部职工活动区域悬挂安全文化标语、挂图,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在危险有害作业岗位悬挂职业卫生防护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应当悬挂安全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的场所而没有悬挂的,或虽然悬挂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或因陈旧而造成字体、符号褪色的,或因粉尘粘污导致模糊不清的,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补充完善或更新。
5.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每个职工要对本岗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可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
各县(区)安委会、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需要订购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安全读物、安全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警示标志的,可直接与国家、自治区有关发行单位、柳州市安全生产协会联系购买,也可通过我区各有关安全生产书店采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集中宣传的重要平台,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
各级安委办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保障经费,保证人力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多,需要调动的人力、物力较大,所需经费不少。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需要抽调人员的,保证人员按时到位;需要动用车辆、宣传装备的,按时调拨到位。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本级政府要保证必需经费;企业开展的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必需资金,以确保活动按计划开展。
(四)认真组织,注重实效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认真总结,强化考核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市安委办,以便全面掌握各地活动方案,及时推动各地开展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附件2
2013年柳州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县(区、市管开发区) |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
企事业单位 | |
报送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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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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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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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警示教育周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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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周活动 |
参加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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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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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安全培训示范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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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职业卫生先进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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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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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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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应急演练周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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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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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征文大赛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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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作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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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摄影展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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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作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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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书画展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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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作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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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知识竞赛参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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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挂“打非治违”宣传横幅、标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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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新观察》新闻调查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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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情况 |
参加“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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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培训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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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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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安全文化标语、挂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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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职业卫生防护标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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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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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其它特色活动情况: | ||||
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建议或意见: |
说明:1.与“县(区、市管开发区)”对应的一列填写本辖区内各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数。
2.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应的一列填写本行业(包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