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发改粮食〔2019〕13号
关于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普查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圆满完成我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以下简称“大清查”)工作任务,全市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大清查普查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普查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4日。
二、普查范围
全市大清查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政策性粮食包括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其他政策性粮食。
三、普查内容
(一)检查库存粮食数量。包括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承储企业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对企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二)检查库存粮食质量。包括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主要指标情况。按照从严清查的要求,由自治区大清查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扦样检验,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广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质量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粮查办发〔2019〕11号)执行。
(三)同步检查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对自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
四、普查方法
本次大清查普查方法按照广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重点工作指引的通知》(桂粮查办发〔2019〕6号)和广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方法的通知》(桂粮查办发〔2019〕9号)执行。普查组在普查过程中要突出对辖区内重点粮食品种、问题多发区域、政策性粮委托或租仓储粮企业,以及重大问题线索的检查;特别注意拍卖的政策性粮是否根据出库通知减库、应急成品粮储备政府是否具有粮权。
五、普查分工
普查组具体人员及检查任务如下:
组 长:蒋俏玲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卞 京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苟 翼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朱运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第一小组
组 长:刘兹庆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科长
组 员: 陈瑞斌 市财政局经建科主任科员
黄 孚 市农业和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科员
高 昕 市统计局农业抽样调查队队员
杨开明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
周冠秋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
万文贵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仓储科科长
李瑞芬 中储粮贺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保
管员
肖尔滨 农发行柳州分行客户经理
第二小组
组 长:陈本领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控科科员
组 员:韦伊真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人员
凌 翔 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
财务科科长
黄永光 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保
管科科长
韦海康 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保管
科副科长
黄炳坚 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质监
科科长
陈绍卿 中储粮贺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保
管员
穆雄坤 农发行柳州分行客户经理
第三小组
组 长: 赖儒斌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副主任科员
组 员: 黄馨毓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人员
欧晓燕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科员
刘 钫 市五里卡粮库财务科科长
周 平 市五里卡粮库保管科科长
周 君 市五里卡粮库保管科副科长
邓国龙 中储粮桂林直属库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仓储科长
张舟妮 农发行柳州分行客户经理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普查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好此次大清查普查工作,按照 “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杜绝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检查结果和检查记录完整、准确、真实。
(二)要严密组织,按时完成任务。各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安排检查的具体时间和线路,应于5月24日前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并认真撰写普查工作报告,并将被普查单位的检查工作底稿、检查结果汇总表、连同书面总结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上交汇总。
(三)遵守作业规定,确保普查安全。普查人员进入粮仓检查时,要严格按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饮酒作业,防止中毒或因操作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司机要做好车辆保养和行车安全准备,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附件: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普查工作记录表
柳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4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