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7-03 17:45 【字体:小中大】
柳发改函字〔2019〕616号
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柳州市滨江西路
停车楼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柳州市杰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柳州市滨江西路停车楼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你公司受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柳州市滨江西路停车楼(滨江西路北侧)进行经营管理,现申请该停车楼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7]18号)、原柳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柳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柳价费[2017]65号)、原柳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我市公共场地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柳价费[2017]9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滨江西路停车楼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汽车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㈠白天时段(7时(含)至20时)
1.停车15分钟内免费;
2.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至2小时内,按5元/辆次收取;
3.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白天时段最高限价10元;
㈡夜间时段(20时(含)至次日7时)
2.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至2小时内,按10元/辆次收取;
3.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夜间时段最高限价12元。
二、临时停放跨两个时段,收费标准按两个时段中较高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车辆,按上述计费方式循环累加收费。
三、按照原柳州市物价局《关于新能源汽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价费〔2017〕40号)的有关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实施2小时免费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四、月票停放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消费者协商议定。
五、上述收费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六、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请你公司在车辆停放场地及收费地点醒目处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复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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