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19〕65号
关于开展2019年柳州市建设工程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精神,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质量强桂战略的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12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19〕49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19年9月份开展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共创优质工程,建设质量强桂”为主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四年提升行动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质量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用户满意度,减少用户投诉量,确保实现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四年提升行动目标,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柳州市住建系统2019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局建管科、设计科、市质监处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统一协调系统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主要内容
(一)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市质监处、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及市内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移动平台、报纸等媒介宣传“质量月”活动情况,宣传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自治区住建厅及我局组织开展的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提升行动、工程质量标准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视频系列片、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手机线上问卷调查、工程质量用户投诉手机APP、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等,特别在对工程质量投诉手机APP进行宣贯时,我市各相关单位还应检查投诉APP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未完成的投诉事件。市质监处、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及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组织本辖区、本企业在施工现场张贴2019年“质量月”主题及相关活动口号等,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企业人员积极参与第十一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样板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样板观摩会,学习和借鉴先进的项目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治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高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市内各监督机构要积极参加全区监督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三是各单位要及时下载和组织学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指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指南》以及自治区住建厅制作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系列片》视频(10个专篇)等工程质量治理指导性资料,全面提高本辖区、本企业的工程质量控制水平。
(三)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展播。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要结合9月“质量月”活动,在本辖区展播自治区住建厅公布的2019年“质量月”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优秀作品,展播形式不限;可采用将“微视频”挂在本部门官网提供播放和下载服务,或在组织的现场观摩会时循环播放等形式展播。
(四)组织开展混凝土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工作。我局将组织市质监处于9月份统一开展一次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宅工程)混凝土实体强度监督抽测,请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做好本辖区的混凝土实体强度监督抽测工作,请各企业各项目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五)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结合我局开展的2019年柳州市住建系统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重点是保障性住宅工程、列入自治区、我市严管项目工程、近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对于排查出来的典型案例,市质监处要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要求,组织上报曝光。
(六)开展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集中评价。请市质监处、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9月30日前完成管辖区域的第三季度的现场评价工作(对每个在本地区有在建工程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至少评价一个),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录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系统。
(七)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参与率,自治区住建厅将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时间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请市质监处、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充分利用举办“质量月”活动契机,广泛宣传发动住宅工程用户参与问卷调查,于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完成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现场调查以及2018年辖区接到的住宅工程用户投诉数据的分类统计和填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要根据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单位要积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三)“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市质监处、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应认真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总结材料,于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图片等资料报送我局建管科(电子邮箱:200406jgk@163.com),并做好迎接“质量月”期间自治区住建厅第四次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工作调研的准备工作。
附件:2019年9月混凝土实体强度监督抽测结果汇总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