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6 16:57 【字体:

 

 

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安全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发〔2017〕2号)和《2018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柳依法行政发〔2018〕1 号)要求,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理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创新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抓好法治建设的部署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柳发〔2017〕2号)和《2018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柳依法行政发〔2018〕1 号)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和“多证合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六个方面部署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步骤方法,为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奠定基础。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和“一事通办”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实施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实施权限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8〕14号)和《关于落实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柳审改办发﹝2018﹞3号)要求,承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8项并全部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二是我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要求,依法梳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计梳理中介服务事项10项。三是积极推动“一事通办”工作落实,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精心编制“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编制“烟花爆竹(批发)布点”等1项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并按《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桂政办发〔2018〕58号)要求列入《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

(三)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机制,制定《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将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企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在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设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处罚、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及政府反馈情况等材料内容,及时公示、公开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严格执行《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法律风险化解机制

严格按照《柳州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聘请专职律师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环节的法治支持作用。今年以来,共计参与我局行政复议案件2件,提供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指导意见50余次,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解读新法律法规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促进我局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依托门户网站、“柳州安监”微信公众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提高科学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度。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在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等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规范执法主体

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认真核对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身份,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对原持证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年度复审。

(二)规范执法程序

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对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规范。通过严格履行程序,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有效化解执法风险。

(三)细化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严格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基进行明确规定并严格落实。

五、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强化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安全生产法治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牵头或配合组织开展多项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知识宣讲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知识辩论赛等,全力营造安全法治浓厚氛围。同时,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法治观念。二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法律素质,落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局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并对学习的重点和内容予以明确。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完善局领导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积极安排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制工作业务培训班和法制政府建设培训工作会议,切实增强我局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局

                              2018年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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