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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9-08 16:33 【字体:

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道路挖掘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将对200871日至20181231日预交的道路挖掘修复费进行清理。请需要办理道路挖掘修复费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201031日前到我局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办理地点:柳州市八一路77号市住建局五楼计财科)逾期后,我局将按规定把预交的道路挖掘修复费结转上缴国库。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282056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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