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151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办〔2018〕4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送展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18〕46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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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4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送展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4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庆祝自治区成立
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送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桂政 办电〔2018〕28号)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承办的“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将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期间在广西美术馆举办。为做好我市艺术作品的征集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文化。聚焦“中国梦”、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主题,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柳州市建设文化强市的决策部署,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标准,推选一批反映自治区成立6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人民幸福感和自豪感的优秀作品,推动柳州文艺繁荣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展览名称、构成
名称: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
构成:展览分4个门类,分别是第六届广西美术作品展览、第六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第七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首届广西摄影作品展览。
三、柳州市组织机构
(一)成立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柳州市组委会,全面负责和组织领导我市艺术作品征集、评选和推荐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焦耀光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主任:韦松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子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李丽珍 市文新广局党组书记、局长
涂 毅 市工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泉东 市二轻联社党组书记、主任
罗云贵 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统筹协调展览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丽珍(兼)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才强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蓝建军 市文联副主席、调研员
谢彩玲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朱守业 市二轻联社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市工信委、市二轻联社、市文联、柳州画院、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相关人员组成。
(三)设立评委会。我市艺术作品展览评选和评奖活动,按4个门类展分别设立评委会,评委会由各门类专家、组委会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我市各门类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请市文联、市二轻联社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各门类评委会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新广局艺术科,电话:2862636,邮箱:lzsysk@163.com)备案。
四、工作安排
(一)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征集、选送、退件等工作由市文联负责统筹协调,并按照自治区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分配给我市的送展作品指标,于2018年8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送达自治区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二)工艺美术作品的征集、选送、退件等工作由市二轻联社负责。工艺美术作品指标、送件时间等要求,由自治区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工艺美术工作部另行通知。
(三)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市工信委、市二轻联社、市文联要做好宣传发动、采风创作、初选参评等相关工作,组织动员各门类艺术家聚焦“中国梦”、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主题,牢固树立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精品意识,注重现实题材,开拓思路、潜心创作,推出具有时代感和柳州气派的精品力作,力争在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中取得好成绩并有一定数量作品入选在北京举办的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化艺术作品展,为柳州赢得荣誉。
五、相关要求
(一)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数量为:美术作品200件;书法(篆刻)作品200件(其中,书法150件、篆刻50件);工艺美术作品200件;摄影作品200件。由自治区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证书。在入选展览作品中,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美术作品20件、优秀书法(篆刻)作品20件、优秀工艺美术作品20件、优秀摄影作品20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优秀作品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化艺术作品展览。
(二)凡年满18周岁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5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投稿,每位作者在一个门类展中只可展出一件作品。送展作品按统一格式填写标签和作品清单(一式3份),格式从广西文联网下载。
(三)我市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截稿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下午18:00前。
美术作品报送市文联大会议室。地址:公园路33号6楼,联系人:梁神传,电话:13307727173。
书法(篆刻)作品报送柳州书画艺术交流中心。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32号柳州奇石城内9-18号,联系人:韦春苗,电话:13307721939。
摄影作品报送电子文档至市摄影家协会参评推荐。邮箱:lzsx2015@126.com,联系人:覃士柱,电话:18978094896。
工艺美术作品报送市二轻联社参评推荐。联系人:李渺华,电话:2864213,15877286857,送件相关要求由市二轻联社另行通知。
(四)我市各门类评委不需参加组委会组织的评选,可自选1件作品直接送自治区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各工作部参评。
(五)各门类参展作品的指标数量、规格尺寸、艺术质量及作品的申报、审核、评选要求等,由自治区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另文印发。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各级展览组织机构和艺术作品作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
(二)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对获优秀作品奖作品有优先收藏权。
(三)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未尽事宜,由2018广西艺术作品展柳州市组委会向自治区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报告并负责解释。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