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1579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办〔2018〕13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18〕136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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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13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13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
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
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柳州市关于开展
“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柳州市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编制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目标,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目标任务
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方面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六个一”要求,柳州市组织编制本级“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县(区)组织本级及乡镇(街道)编制三张清单。编制工作要以企业、群众到政府办好办通“一件事情”为标准,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实现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达到利企便民目标。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80%以上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90%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三、编制范围
(一)编制事项范围
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7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与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社会性的管理、服务事项)。
(二)编制主体范围
柳州市本级政府部门,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赋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务服务部门,各中区直有关单位。各市直、中区直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直属机构开展编制工作。
各县(区)政府参照柳州市级编制范围组织本辖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展编制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初)
由市政管办牵头做好“一事通办”事项“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编制的部署和推进工作,制定《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动员,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做好编制工作;市政管办牵头组织成立审核组,负责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集中抽查审核。审核组人员原则从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教育局、卫计委、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供电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部门编制阶段(2018年8月10日前)
各有关单位按照《柳州市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立足2017年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成果,按照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实现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参照《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范例)》(见附件1),将本单位所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填入《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见附件2),按照跑腿次数不同分为“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填报《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统计表》(见附件3),于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编制,并交材料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报市政管办,电子版发至邮箱(lzsgb2630183@sina.com)。
各县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本辖区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编制“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工作。
(三)集中抽查审核阶段(2018年8月—9月)
按照各部门行政权力30%~50%的抽查比例,审核组对各单位提交的三张清单进行随机抽查,下发抽查情况通报,公布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情况通报,认真组织研究,对本单位清单进行修改完善,于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管办。
各县(区)参照市级审核方式对本级“一事通办”改革三张清单进行审核。
(四)公布成果阶段(2018年9月底前)
市政管办将三张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各市直单位、中区直单位同步将本单位“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向社会公布。
各县(区)政管办将三张清单报同级政府同意后,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五)推进集中办理(2018年12月底前)
对审核公布完成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按要求统一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六)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2月底前)
市政管办会同市绩效办对本级编制“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各县(区)牵头单位会同本级绩效考评机构对本辖区开展编制“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是柳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确保编制结果精准到位。
(二)强化督查考评。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评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作用。加大编制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每月详细报送本月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初报市政管办备案,并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做好编制“一事通办”三张清单工作。
(三)扎实部署推进。各部门、各县区要按照扎实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认真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尤其是与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紧密联系的部门,要作为重点改革部门率先突破,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一事通办”利企便民长效机制。
(四)优化高效梳理。认真做好梳理工作,做到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单个部门即可办结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一律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多个部门联办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要切实按照“六个一”的要求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附件:1. 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范例)
2. 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
3. 市直中区直部门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统计表
4. 开展编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的部门(单位)名单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98号)
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 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
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周报制度的通知(编号:S201815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