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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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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办〔2018〕15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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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办〔2018〕155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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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15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15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柳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提高政务公开实效,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抓好四个围绕,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努力增进社会共识。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做好三个方面,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创新创优营商环境。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把握四个方面,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公开支撑保障。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三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四是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着力六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编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四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五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前)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方案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
单位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按照制定的方案同步实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
(三)总结完善(2018年12月5日前)
各级各部门及时总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12月5日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将年度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送至工作邮箱(lzsgb3630183@sina.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扎实推动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方案分工的工作安排,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改革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让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五)加强政务公开的绩效考评工作。2018年,自治区对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作了重大调整,引入了第三方机构对各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要求,要将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公开情况统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柳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分工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附件 | |||
柳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分工方案 | |||
目标 |
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2.经审定的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重要会议讲话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柳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全市各级各部门配合 | ||
4.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5.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商务委员会 | ||
6.编制公布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
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物价局、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法定时限公示抽查检查结果记于企业名下。 |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全市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8.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 |
柳州市财政局 |
9.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督促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余额、政府债务限额、年度政府债务举借和偿还情况。 |
柳州市财政局 | ||
10.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自治区相关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相关具体实施文件,并及时做好文件解读工作。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1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自治区相关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相关具体实施文件,并及时做好文件解读工作。 |
柳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管办 | ||
1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自治区相关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相关具体实施文件,并及时做好文件解读工作。 |
柳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管办 | ||
13.完善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14.把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15.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制定柳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及时做好文件解读。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扩大覆盖度、广度和深度。在优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各级各部门均积极出台惠民新政,但散见于各个文件难以查阅,且专业性较强普通百姓难以明晰。各行业部门应对零散的惠民政策及政策红利等积极整理,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全市各级各部门配合 |
16.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相关具体实施文件,并及时做好文件解读工作。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全市各级各部门配合 | ||
17.按照自治区关于强化企业建设经营要素保障的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相关具体实施文件,主动公开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用地(用林、用海)、用水、用电、用气保障情况,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18.。全力抓好有效防范金融和政府债务风险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和债务风险的底线。 |
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柳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柳州中心支行、柳州银监分局 |
19.积极抓好应对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挑战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
柳州市公安局 | ||
20.及时公开解读推动防范公共卫生安全、对外开放合作、重大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领域风险相关政策,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 ||
21.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及时公开解读开展义务教育、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等方面精准扶贫政策。 |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 ||
22.围绕绿色发展,及时公开解读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实施环境保护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策,主动引导舆论。 |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23.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
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4.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政务舆情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强化联动机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舆情风险防控应急演练,提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应对突发事件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 |
柳州市政府办公室、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网信办 | ||
25.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26.将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融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建立问责制度。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27.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建设好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信息共享,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系统一体化;配合做好推动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整合,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8.配合自治区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全区统一的社会信用库功能,完成地市级工作任务,为“一事通办”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9.配合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建设好本行业本部门的电子证照分库和诚信信用分库,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分库和诚信信用分库向自治区电子证照总库和诚信信用总库归集,为“一事通办”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30.配合自治区要求不断完善全区统一的人口库功能,完成地市级工作任务为“一事通办”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
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柳州市民政局 | ||
31.配合自治区要求不断完善全区统一的法人库功能,完成地市级工作任务为“一事通办”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
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柳州市财政局、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2.配合自治区要求不断完善全区统一的地理空间信息库,完成地市级工作任务为“一事通办”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33.制制定我市“一事通办”利企便民工作规范,统一行政许可标准、电子文档存档数据规范、数据库建设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等标准规范。 |
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34.按照“一事通办”要求,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健全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配合自治区建设好全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信息平台。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35.按照自治区“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统一编制发布市、县、乡三级的“一次性告知”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一次不用跑”清单。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36.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37.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与实际工作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38.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39.优化办事网点布局,积极打造“1小时政务服务圈”。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40.开展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推动政务服务入园区进企业。 |
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 |
41.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 ||
4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柳州市规划局、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柳州市公安局 | ||
43.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44.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45.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46.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47.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48.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在年内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推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优质提升,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49.。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打造一个安全高效、互联互通、权威专业、国际化的对外传播平台,向世界展示柳州的名片。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50.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网信办 | ||
51.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及时公布政府网站红黑榜。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52.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网信办 | ||
53.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54.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各级政府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设置,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55.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56.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三)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57.组织市、县开展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工作,除110、120、119等紧急类和个别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整合到统一的12345热线平台。 |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四)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
58.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推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历史数据上网;年内推行柳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历史数据上网,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59.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60.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创造条件办公报。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6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新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6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编制 |
63.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配合完成自治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并按其要求规范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64.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65.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政府网站个人隐私自查自纠工作。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注意去标识化处理。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66.根据机构改革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67.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 |
全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
68.组织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全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 ||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 |
69.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培训。 |
全市各级各部门 | |
70.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 |
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