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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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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办〔2018〕21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18〕213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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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21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21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强化土地宏观调控的作用,科学安排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对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科学安排,确保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适应柳州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产业集聚、要素集聚、人口集聚的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加快构建区域平衡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衔接,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必须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计划等相衔接,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走势情况、土地利用和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各专项规划、计划,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二)调查分析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状况,调查汇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征收的建设用地、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的土地、待转让的军队空闲土地、企业“退城入园(区)”需盘活的土地、企业申请盘活的土地(改变土地用途)、法院处置的涉案土地、增减挂钩的国有建设用地和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必须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等情况,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2018年12月30日前可完成征地拆迁补偿等批后实施工作的宗地方可申请列入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行业发展用地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向相关部门、单位征询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的意见,对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市储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8年11月5日~11月10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2018年11月11日~11月30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
(三)草案拟定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依据调查分析数据,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2019年1月1日~2月20日)。征询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2019年2月21日~3月15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编制,各部门按以下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计划编制、起草相关文件、调查分析汇总,拟定年度供地计划草案、报批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纳入供地计划的用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内容。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编制棚户区项目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四)市规划局:负责审核计划供应地块的规划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预测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资料。
(六)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负责编制储备地块的供应计划。
(七)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所在城区(新区)拟用地项目清单,并负责审核所在城区(新区)的纳入供地计划的用地项目征地拆迁情况等内容。
五、组织保障
成立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袁东升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蒋 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 龙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 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覃东林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毅强 市财政局局长
秦长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继昭 市规划局局长
吴继东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关小霞 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主任
李柳彬 城中区人民政府区长
左 崖 柳北区人民政府区长
玉秋静 柳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建军 鱼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岳龙 柳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何培俊 柳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汤振国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周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李冠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明(市规划局副局长)、汤月松(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副主任)等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
六、有关要求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工作,认真对本部门、本行业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要求,筛选上报用地项目。申报表下载地址:柳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www.lzblr.gov.cn)。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有着严格的时限要求,各部门必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用地计划建议、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宗地电子坐标(西安2000-1.5度带)等材料(纸质和电子各1份)报送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下阶段工作按期开展。
(三)请各县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 2811226
电子邮箱:lzgt1226@126.com
地址: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邮编:545001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