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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办〔2018〕22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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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政办〔2018〕225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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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8〕22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8〕22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度
“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柳州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
调处工作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2018年全市各县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集中化解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积案情况和督查“三大纠纷”专项办案经费使用情况,全面总结、深入剖析,更好地推动我市调处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2号)、自治区调处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作总结、综治考评和业务统计等工作的通知》(桂调办〔2018〕2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93号)和柳州市2018年“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会议精神,拟于2019年1月上旬,组织对全市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赵索军副秘书长任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调处办廖保健主任、市林业局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政府调处办、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调处办,具体负责“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廖保健(兼)。
二、考评内容
(一)综合考评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及市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作为单位考评对象。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健全调处工作制度,完成调处工作任务目标和集中化解跨省跨市跨县(区)重点积案调结率,规范使用市级拨付的“三大纠纷”专项办案经费情况以及各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逐项进行考评,具体评分标准参见《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标准》(附件1)。
(二)个案考评
主要针对2018年度协议调结以及政府下文裁决并案结事了的跨省、跨市、跨县(区)“三大纠纷”案件(对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和市以上领导督办以及国有农林场、市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事单位与周边群众发生的“三大纠纷”案件按跨县(区)标准)逐一考评。对个案要求做到一案一卷,各种文书制作规范,相关证据材料齐全,案卷装订有序。协议结案的要有规范完整的调解协议书并附图,且图文表述一致;政府下文裁决的案件,以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准来考评。
三、考评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随机实地抽查”等方法进行考评。
(一)听取汇报。召开“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会,听取各县(区)、各部门汇报年度调处工作情况。县(区)调处、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及涉案乡镇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参加。
(二)查阅资料。查阅受检单位年度调处工作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整、个案卷宗是否齐全。
(三)座谈了解。视情况召开纠纷当事人、基层调处人员、机关干部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调处情况。
(四)随机实地抽查。视情况对跨省、跨市、跨县(区)及因重大项目引发的“三大纠纷”案件进行实地查看核实。
四、考评时间
2019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参照考评时间安排表(附件3)。
五、等次划分、个案结算和结果运用
(一)等次划分:被考评单位年度调处工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划分标准为:年度调处工作考评总分得分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5分及以上95分以下的为良好等次;85分以下的为合格等次。
(二)个案结算:2018年度通过协议、会议纪要调结或政府下文裁决并案结事了的跨省跨市跨县(区)“三大纠纷”案件(包括新案、积案),经考评组考核认定的,以个数计算。
(三)结果运用:年度调处工作考评结果以柳州市人民政府“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名义进行通报,市调处办根据年度调处工作考评结果形成工作报告呈市政府批示,并按照《柳州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以奖代补办法》的奖补标准下拨调处工作专项办案经费至各县区、柳东新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统筹安排,正
确对待考评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二)实事求是,充分准备。各受检单位要端正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考评标准充分准备迎检材料,积极配合考评工作的开展。
(三)严密组织,公道正派。考评组要明确规定和考评纪律,严格按照流程和标准进行考评,确保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 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标准
2. 2018年度调处工作“三跨”纠纷个案考评表
3. 考评时间安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标准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加强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 |
市、县(区)调处机构健全,落实人员编制,政府分管领导重视且熟悉调处工作情况。 |
15 |
1.机构不健全的,扣5分。 |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
建立健全“三大纠纷”排查、联防联调联控协议签订率、信访接待、案件受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
20 |
1.未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制度或未定期组织纠纷排查的,扣2分。 3.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工作总结及未定期上报各类报表、稿件的,扣8分。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
1.已受理案件稳控率达100%;当年新案调结率不低于90%,上年度积案调结率不低于80%。 3.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般群体性事件、赴邕集体(50人以上)上访事件及进京上访事件。 4.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致使纠纷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 |
50 |
1.稳控率或调结率不达标的,扣20分。 3.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般群体性事件、赴邕集体(50人以上)上访事件及进京上访事件的,,扣10分。 |
落实工作保障 |
落实调处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情况。 |
15 |
1.未落实“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专项经费的,扣5分。 2.未规范使用市财政下拨的“三大纠纷”专项办案经费的,扣5分。 |
加分内容 |
工作成效显著,创出调处工作典型经验。 |
10 |
1.县(区)调处工作受设区市表彰的,最高加2分。 |
注:1.各项加分可以累积,但最高不超过100分;考评总分已满100分的,则不再加分。
2.上年度之前未调结的案件为历史积案。
附件2
2018年度调处工作“三跨”纠纷个案考评表
受检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案件名称、地点 |
纠纷性质 |
纠纷面积 |
案发时间 |
跨界类别 |
结案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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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性质分为:土地纠纷、山林纠纷、水利纠纷;
跨界类别分为:跨省、跨市、跨县、重点工程、国有农林场、国有企事业;
结案类型分为:协议结案、裁决结案、会议纪要。
附件3
考评时间安排表
日期 (2019年) |
受检单位 |
备注 | |
1月7日 |
上午 |
鹿寨县、三江县、融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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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融水县、柳城县、柳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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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
上午 |
柳南区、鱼峰区、城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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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柳北区、柳东新区、市相关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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