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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0-3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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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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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9〕11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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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9〕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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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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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19〕11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9113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高铁

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26

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以及自治区、柳州市领导关于全面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110日,在全市高铁沿线集中开展环境安全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高铁沿线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2020年春运创造安全的铁路运输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路地联动、点线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采取“消除隐患、集中整治、改造提升、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措施,以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高质高效的要求对我市辖区内高铁沿线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重点针对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路地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彻底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打造高铁沿线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 海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铁路护路领导小组组长

                王鸿鹄 副市长

                成 员:李 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顺红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铁路护路领导小组副组长

                周海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岗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国宁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大源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周卫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宁 琳 市司法局副局长

                韦红鞠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宗传 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黄明清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汪道应 市应急局副局长

                段安源 市教育局调研员

                陈文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石 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吕文荣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佘锦伟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金国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贾功 市商务局副局长

                韦华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 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钟 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学林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莫 超 市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副主任

                张 扬 团市委副书记

                张占良 市委政法委副处级干部

                刘永明 武警柳州市支队副支队长

                周 驰 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副处长

                李建高 桂中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龚敏青 柳州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养护部经理

                谢胜利 中国铁路南宁局公司柳州站副站长

                罗志庭 中国铁路南宁局公司柳州工务段副段长

                陈 震 柳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黄 中 鹿寨县副县长

                林建松 三江县副县长

                刘健玲 柳北区副区长

                杨南 柳南区副区长

                韦斌忠 柳江区副区长

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铁整治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电话:2832717),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李大源兼任,副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指导科科长梁海莎、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人刘佳、市重点办(铁路建设办)铁路建设科负责人向长卿、柳州火车站安全科科长周升健兼任。

这次的全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市铁路护路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铁整治办)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落实、制定整改方案、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情况等,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区域

(一)范围:高铁沿线,衡柳线从鹿寨北起,途径鹿寨县、柳城县、柳北区、柳南区;柳南客专从柳州站起,途径柳南区、柳江区;贵广线从三江南站起,途径三江县。重点站点(区域):柳州车站、柳州西站、青茅站、鹿寨北站、三江南站、进德站。

(二)区域:高铁铁路地界红线、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沿线100米控制区范围内。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

1. 重点清理整治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重点加强高铁沿线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限等突出隐患,实现依法依规有序治理。重点清理高铁地界红线内特别是高架桥底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依法拆除轻质材料违章建筑物、彩钢瓦棚和超高建筑物,实现红线内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并落实有效的防护监控措施。严控违法建筑、违法侵占地、违法经营问题零增长。

[牵头单位:市铁路护路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2. 全面清理整治铁路沿线轻飘浮、倒落类问题。重点清理、拆除邻近铁路、可能被大风刮起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塑料大棚、防尘网、地膜、气球、塑料袋、宣传横幅、广告布等轻飘浮物;加固、清理、拆除铁路沿线供电废弃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违法设置,对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倒落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整治铁路沿线违章搭建,修剪或拆除影响线路安全和行车望的树木等植物,拆除或整葺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破旧建筑、残墙断壁,临时性养殖场、畜圈禽舍等。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3. 严格管控铁路附近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重点监管在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着力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限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清理整治非法侵占高铁桥下铁路用地停放汽车及非机动车辆、堆放木材或杂物、乱搭乱建构筑物等违法经营及取土、挖砂、挖沟、采空、抽水、排污等作业。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4. 做好公路与铁路并行交叉区段综合整治。针对公路与铁路并行交叉区段和上跨桥防护设施缺失,以及人员非法入网、大牲畜上道、线路置障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桂中公路管理局、柳州高速公路运营公司]

(二)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 全面清除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垃圾和杂物。开展铁路沿线垃圾大清理、大清运活动,清除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品废料、河塘漂浮物,堆肥沤肥露天坑等,清理和规范房前屋后、屋顶、院落,晒谷场,自留地等各类杂物、堆肥,定人保洁环境、及时清运。实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的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2. 依法查处铁路沿线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行为。依法对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物质的行为进行查处;对铁路沿线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乱摆乱卖的现象进行查处;依法取缔违规停车场所、加工作坊,严禁放养牲畜、烧荒等行为,规范废品收购站;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如拒不整改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3. 全面清理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识(牌)。对铁路沿线两侧广告、横幅等进行规范和清理,清除杂乱广告、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清理楼顶和墙面广告、条幅,更换或拆除破损、污损的广告、招牌、标识(牌)、更换牢固合法的户外破损广告,统一规范铁路沿线相关城区建筑外立面广告、商铺牌匾。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4.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制定铁路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摸清污染来源,责令排放单位截污;因地制宜,在不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对空地或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美化;沿线有坟头密集区的要在靠近铁路一侧密植有一定高度的常绿树木进行遮挡,对铁路沿线部分房屋实施外立面改造,鼓励在村屯农田山林地带设计创作稻田文字、艺术景观和花海树林。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三)建立健全高速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健全路地联动整治机制。成立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站,县人民政府与当地铁路车站,高铁沿线镇政府与工务段之间三级联合整治工作组,联合开展高铁外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推动高铁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按期完成。铁路沿线各县(区)与铁路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部署重点工作;建立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环境管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路地职责衔接问题;建立各类交汇工程建设管理协商机制,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日常检查与考核机制,定期对沿线高铁安全环境情况开展检查,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2. 全面落实“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高速铁路沿线县(区)和铁路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双段长”责任制,沿高速铁路线路(城区内每1公里、城区外每5公里)设铁路运营单位和地方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各1名作为段长,公布“双段长”人名单,明确“双段长”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双段长”教育管理制督促、指导“双段长”认真履行职责,并定期对“双段长落实情况进行检和考核。“双段长”要认真行职责,定期巡查负责线路,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及时安排处置问题,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报上级地方政府和铁路有关单位处理。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

3. 加强铁路沿线隐患问题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做好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宣传报道工作,曝光危害铁路安全运行及乱搭乱建、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引导铁路沿线居民自觉参与整治,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组织发动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及环境整治行动,为铁路安全运行营造爱路、护路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南宁铁路局柳州站、南宁铁路局柳州工务段;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4. 做好高铁沿线精神病人管控风险,指导督促监护人加强病患人员的监护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高铁沿线五公里范围有肇事肇祸倾向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法委综治办、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铁路护路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

五、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91125日前)

组织对铁路沿线各类隐患及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制定铁路、地方整治工作方案,编制科学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标准和整改目标,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建立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建立台账、立行立改、限期销号,确保各项工作快速高效推进、全面推行“双段长”责任制,编制铁路地方“双段长”制名单,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1125日至1215)

在近年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整治范围及内容进行纵深拓展,按要求完成处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铁路沿线其他建筑物、彩钢瓦、轻质漂浮物,以及危树、上跨桥线缆、公铁并行地段未设防护设施,对高铁桥涵未按规定设置限高架等隐患及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问题的整治任务。1130日前,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各县区整治情况,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告我市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15日前,彻底整治高铁沿线外部环境突出安全隐患,按照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记名式的验收销号,市高铁整治办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整治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做好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项督查、回头看的迎检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1216日至110日)

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和步骤,一是辖区政府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隐患整治,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二是市高铁整治办牵头组织地方和铁路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核查组,对排查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对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开展核查督查,发现隐患问题限期督促整改,提升整治水平;三是市高铁整治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室等部门,对前阶段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核,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实效,至2020110日前,实现前阶段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全面巩固,确保治理成果不反弹。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111日后)

全面总结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铁路有关单位建立健全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问题治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覆盖市、县乡村的三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确保实现环境隐患及相关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治理”,不断提高铁路沿线环境精细化治理水平。

六、职责分工

市铁路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路地双方开展护路联防工作,协调路地政法机关、公安机关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铁整治办负责督促、落实全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高铁沿线公路防护设施达到符合标准。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市属媒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迅速在全市掀起浓厚的工作氛围。

市公安局: 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区)公安部门做好查处危险品类、开采爆破类、桥梁安全类、公铁并行交叉类等影响铁路正常运行的行为,规范废品收购站,杜绝轻垃圾等漂浮物,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配合交通部门依法查处车辆改装、超载超限等不符合安全规范对顶的运输车辆及警示标志不全、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等公铁并行交叉类问题;配合道路主管部门对沿线道路下穿桥涵净高不足5 米且无限高架或限高架病害、无防撞桥墩设施等下穿桥涵类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

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负责配合地方政府推进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同时加强铁路沿线精神障碍患者排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不配合、阻挠整治工作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铁路沿线工业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开展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违法排放类(污水、粉尘、其它)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地膜、塑料大棚等轻飘浮物类及围垦造田等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整治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涉及硬飘浮物类、建构筑物类、违法施工类、堆放类、城市桥梁安全类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高铁沿线城市道路防护设施达到符合标准。督促各县区开展市容、市政设施、环卫等城乡建设管理类问题整治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县区开展市容问题整治工作。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园林问题整治和行车望的树木修剪及清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园林问题整治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疏浚作业、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整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铁路沿线物流基地等涉及彩钢瓦房、铁皮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物题整治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铁路沿线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展铁路沿线危险品类生产、存储、销售、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针对铁路沿线隐患问题清单提供相关审批建立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保障审批监管信思互联互通。

市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把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卫生健康委:做好高铁沿线精神病人管控风险以及高铁沿线五公里范围有肇事肇祸倾向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市教育局做好高铁沿线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维护、爱护铁路沿线环境和运行安全。

市重点办(铁路建设办):负责做好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所涉及的职责工作。

团市委:围绕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广大职工和党团妇员,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主动地配合抓好整治工作落实。

桂中公路管理局:负责所管国省道公路与铁路交叉区段综合整治。

柳州高速公路运营公司:负责所管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区段综合整治。

各高铁沿线县(区)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对辖区范围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负责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引导,重点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维护、爱护铁路沿线环境,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站、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柳州工务段:负责统筹协调、督导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各铁路部门、单位开展高铁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负责与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研究、协调解决相关事宜,负责牵头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及境问题排查,制定整改工作标准,要求,尤其是对高铁沿线安全隐患要记名记实、按照线别、里程、隐患类别级别、所属行政区县、乡镇、附现场照片和排查视频资料,必须准确详实,据图附表、指明风险、提出整治建议,建档入库,并对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验收和安全判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办公经费保障到位、装备设施配置到位,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围绕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形成合力,力争短期内有变化、见成效。

(二)坚持上下联动,抓好专项整治

各级政府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召集各责任部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落细各项整治任务,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及时限要求,统筹抓好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整改,采取项目化方式,梳理基层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列出整改项目清单,抓好组织实施,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抓重点克难点,补短板强弱项,以点带面推动高铁沿线环境面貌快速提升。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管理

地方和铁路各方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铁路沿线的相关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铁路概栏或隔离网外的环境治理工作,铁路部门负责场站、站区、生产办公区、沿路铁路职工生活区、线路区间以及铁路隔离栏网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外侧相关治理工作,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林业园林、生态环境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做好沿线安全隐患治理、私搭乱建拆除、环卫保洁、固废弃物清理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铁路部门,衔接好铁路沿线整治范围的分工,做到不留真空死角,切实消除隐患。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实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四)建立市级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落实铁路安全管理责任,自治区明确需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我市按照要求建立市级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铁路护路办或高铁整治办负责解决铁路安全重大问题,深入研究部署地高铁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隐患清理整治工作的衔接问题,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相关县(区)也要建立相应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建立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情况于20191210日前报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

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把铁路沿线环境统筹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范围,制定考核方案,将相关县区、镇街(园区)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计入年终考核成绩。要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市高铁整治办牵头组织检查组分阶段对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落实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市纪监委。各级纪监委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任务落实不力、治理工作责任不到位、“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以责任导向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周报、月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即日起每周五1700前将整治情况(附整治图片)书面报至市高铁整治办lzjtgh@163.com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深入宣传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对铁路沿线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围绕高铁外部环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主动地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附件:柳州市高铁隐患问题分布分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28日印发

附件

柳州市高铁隐患问题分布分类表

单位:个(处)

序号

县(区)

安全隐患问题

突出问题

突出问题类型

硬漂浮物

违建违占

违法堆放

建(构)筑物类

公铁并行防撞设施类

广告牌

彩钢瓦

1

柳南区

166

31

 

26

2

1

1

1

2

柳北区

107

21

1

16

 

1

3

 

3

柳江区

31

11

 

10

 

1

 

 

4

三江县

43

0

 

 

 

 

 

 

5

鹿寨县

156

16

 

4

 

1

11

 

6

柳城县

128

0

 

 

 

 

 

 

总计

631

79

1

56

2

4

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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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1758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政办〔2019〕11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办〔2019〕11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9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政办〔2019〕113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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