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180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政办〔2020〕4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办〔2020〕4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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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0〕4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州市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

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推进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造林绿化工作主体责任,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在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条件下造林绿化工作。

  1. 精心安排部署,加快推进造林绿化。

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抢抓造林黄金季节,同时统筹谋划雨季、秋冬季造林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各地各单位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生产实际,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精心部署,统筹推进。要突出重点,抓好特色造林,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等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全面推动造林绿化工作

  1. 创新植树方式,推进部门绿化。

各县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不断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和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房前屋后见缝插绿,有序履行植树义务;结合“绿美乡村”建设工程、柳州市公园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江河湖库周边绿化、铁路公路沿线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营造绿色生态长廊;抓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逐步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优化调整,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退耕还林工作。要加强城市绿化彩化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景观效果。各城区要不断植树增绿,积极拓展绿地空间。各有关部门(系统)要认真落实国土绿化分工负责制,积极推进机关、学校、社区、营区、厂区、矿区等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

  1. 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绿化质量。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要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造林经营模式,积极培育造林企业、造林合作社、家庭林场、造林大户等各类社会造林主体,提高造林的专业化水平,推进营林专业化,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1.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造林投入。

各县区积极主动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造林绿化项目,加大营造林投入。各县区政府要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大局中,结合乡村振兴和产业扶贫需要,合理安排造林绿化资金,统筹推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优惠政策,提升融资手段,吸纳社会造林资金。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2

柳州市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

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今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6 号)文件精神,为持之以恒开展国土绿化,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城乡绿色空间,实现森林资源连续增长,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义务植树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努力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态宜居环境的追求。

  1.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核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和保护,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级政府要安排好造林绿化经费预算,增加投入,将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将义务植树和美化家园结合,引导全社会力量投入造林绿化、城市美化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齐动手、爱绿护绿又植绿的格局。

(三)坚持城乡联动,重点突破。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山上造林与村屯绿化齐抓并进,城郊绿化和城市美化共同发展,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开展特色造林;城市美化以种植开花植物为主,形成城市四季有花赏、处处可赏花的格局。

(四)坚持注重实效,兴林富民。坚持造林绿化与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林则林,宜果则果,促进增绿增收,为人民种树,为群众造福。

(五)坚持累积绿量,丰富景观。坚持在市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通过一年年的义务植树累积绿量,营造自然生态的居住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公园城市建设模式;通过对植物品种的选取和搭配,打造出富有城市特色的植物景观,美化城市环境。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14.62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60万亩。完成义务植树650万株,其中:城市绿化美化中新种开花植物5万株。

四、主要工作

(一)山上造林

以实施林业营造林项目为抓手,结合乡村振兴与产业扶贫,继续推广良种良法,推进宜林荒山荒地和迹地更新造林,实施低产林更新改造,优化调整树种结构,注重打造示范样板林,建设各类示范基地,带动面上造林,确保完成年度植树造林任务。

1.狠抓特色造林:一是推进良种油茶基地建设。实施油茶“双千”计划项目,2020年计划完成油茶新造林4.0万亩,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5.5万亩。二是抓好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建设。推广种植笋用竹,促增收,保就业,2020年计划完成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造林8000亩。三是开展树种结构调整示范林建设。推广良种良法,优化树种结构,重点扶持培育中大径材、种植乡土珍贵树种和混交林示范林建设,2020年计划实施树种结构调整示范林建设3100亩。

2.实施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一是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2020年石漠化治理工程计划任务3.3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1万亩,封山育林3.22万亩。重点是通过以封山育林为主、人工造林为辅的方式,恢复石山森林植被。二是实施国家储备林工程。加强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2020年实施国家储备林工程建设2.2万亩,项目建设以国有林场为主,树种以良种杉木和珍贵树种为主。

(二)城市绿化美化

1.加强城市绿化彩化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景观效果。加大开花植物、色叶植物、观果植物的种植力度,完成2019年花园城市建设项目如东祥福苑南侧绿地工程、柳江区兴柳路西侧绿地工程等8个项目;积极开展2020年城建计划园林专项计划,开工建设柳南区城市公共绿地、瑞龙路北段西侧绿地等10个地块绿化建设;同时继续实施园林绿化填平补齐和花园城市项目的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量和建设成效,提升城市园林景观品质。2020年计划实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预计种植各类乔灌木约8000株,地被植物约7万平方米;其中洋紫荆、黄花风铃木、蓝花楹等开花乔木约3500株,山茶、木芙蓉、木槿、三角花等开花灌木约3000株。

2.开展植树专项活动,为公园城市建设营造氛围。深入实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巩固花园城市2.0建设成果,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引导全民推动公园城市建设,加快柳州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分别组织2次专项植树活动:一是积极响应国家植树造林号召,组织四家领导班子和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北部生态新区开展大型植树活动,种植面积约60亩,种植黄花风铃木、洋紫荆、樱花、八月桂等苗木约3000株,其中开花乔木约2500株;二是组织林园系统等干部职工在柳东新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种植面积约30亩,种植黄花风铃木、洋紫荆等开花植物约1000株。

3.指导城区植树增绿,积极拓展绿地空间。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发动市民群众,采取组团种植和见缝插绿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各企业厂区、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学校积极谋划,开展植树绿化,在自家堂前屋后增植开花植物,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城区植树由市林业和园林局统一配送苗木,实施技术指导,计划植树4万株(洋紫荆2万株,黄花风铃木1万株,三角梅1万株),同时要求各城区、新区进行种植计划时,应择地安排至少五处以上的组团种植点(50株以上),以突出开花植物组团效果。

(三)强化县城绿化

以创建园林城市、森林县城为契机,大力推进县城绿化美化工作,努力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提升县城绿化质量,打造县城特色绿化景观。2020年,以融安县为重点开展“森林县城”创建活动;鹿寨县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提高标准,按照公园城市要求继续大力发展县城绿化;融水县、三江县应积极谋划、全面布局,在广西园林城市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融安县、柳城县要切实加大绿化工作力度,以提高城市绿化三大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首要任务,增加县城绿量,为争创广西园林城市夯实基础。

(四)乡村绿化

2020年,为推动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继续实施“绿美乡村”建设工程,计划在全市集中打造村屯绿化美化景观提升示范项目38个,种植乔灌植物约1万株,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幸福乡村”,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实现乡村生态宜居。

五、进度安排

(一)1-2月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发动,造林整地备耕、义务植树选点、选苗工作。

(二)2-5月开展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三)6-9月开展幼林抚育、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各城区、新区开展义务植树种植苗木的后期养护、登记造册等工作。

(四)9-12月开展检查、验收、清点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造林绿化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负主要责任,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计划下达、资金投入、用地保障、辖区绿化等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撑,为全面推动国土绿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宣传发动。在疫情防控要求新形势下,各地各部门采取宣传海报、视频短片、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普及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知识,弘扬科学绿化理念,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掀起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热潮。

(三)优化指导服务。一是把好苗木质量关,做好造林苗木供应。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好苗木质量,保证良种壮苗上山造林,及时做好苗木供应和调剂。各地各单位适时开展送苗木活动,扶持贫困户开展植树造林。各城区、新区开展义务植树种植苗应选取苗木冠幅好的袋苗或土球苗,严禁使用光头苗,定点时应充分考虑光照条件充足的点位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备后期核验。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努力适应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热线电话、编印简易技术手册等形式,创新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科技特派员、造林备耕党群突击队,在做好防护前提下深入一线、驻守基层,开展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有条件的单位采用网络、视频、微信等方式提供专家远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科学造林绿化,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开展城市绿化美化义务植树时,为确保种植质量,市林业和园林局应安排专业队伍配合各城区、新区对口进行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柳侯公园对口城中区、江滨公园对口鱼峰区、龙潭公园对口柳南区、雀儿山公园对口柳北区、科研所对口柳江区、园博园对口柳东新区、绿化处对口北部生态新区。

(四)突出建设重点。各地在实施植树造林过程中,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一是要坚持重点工程造林与面上一般造林相结合,充分发挥石漠化治理工程、国家储备林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社会造林绿化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要坚持绿化造林和扶贫攻坚相结合。全面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加强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大力发展速丰林、珍贵树种、螺蛳粉原料林(竹笋)等,充分发挥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的作用,切实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三是注重示范带动,推广良种良法。通过实施树种结构示范林建设、开展油茶“双高”示范基地建设,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五)创新植树方式。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和方法,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尝试和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有序履行植树义务,积极推进机关、学校、社区、营区、厂区、矿区等绿化美化,吸引和发动全民参与义务植树。创新植树活动形式,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见缝插绿、缺株补绿等有效措施,广泛的种植开花植物、色叶植物、香化植物、攀援植物,在花园城市的基础上,继续打造“生态式工厂”“花园式庭院”“花园式学校”“花园式小区”,有效提升城市绿地率,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六)积极筹措资金。各县区各单位积极主动争取营造林项目,加大造林绿化投入。争取国家、自治区、市县项目资金向油茶等特色产业基地倾斜。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提升融资手段吸纳社会造林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落实项目计划和资金,增加林业项目和城区绿化美化资金投入。

(七)确保绿化实效。各县区各单位加强新造幼林的抚育管护和补植补造工作,提高成活成林率。及时开展森林抚育管理,加大退化林改造修复力度。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执法,强化野外火源监管,预防森林火灾,加大对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造林绿化成果的违法行为处置力度。不断完善造林绿化后期经营管护制度,订立护林公约,配备专职或兼职生态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力度,切实做好灾害防控,保护造林绿化成果。为促进造林绿化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将造林绿化工作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不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并将督查和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0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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