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1-1307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标 题: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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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柳东新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柳州市2020年度
“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机构改革后全市调处工作运行情况,以及对2020年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剖析,更好地推动我市调处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于2020年1月下旬组织对全市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进行考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调处工作副秘书长任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调处工作领导、市政府办综合协调科科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调处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利局、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调处办,具体负责“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协调科科长黄林兼任。
二、考评内容
(一)综合考评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作为单位考评对象。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健全调处工作制度,完成调处工作任务目标,规范使用市级拨付的“三大纠纷”专项办案经费情况以及使用无人机开展调处工作等方面的内容逐项进行考评,具体评分标准参见《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标准》(附件1)。
(二)个案考评
主要针对2020年度以协议调结或者政府下文裁决并案结事了的跨省、跨市、跨县(区)“三大纠纷”案件[对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和市以上领导督办以及国有农林场、市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事单位与周边群众发生的“三大纠纷”案件按跨县(区)标准]逐一考评。对个案要求做到一案一卷,各种文书制作规范,相关证据材料齐全,案卷装订有序。协议结案的要有规范完整的调解协议书并附图,且图文表述一致;政府下文裁决的案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考评。
三、考评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考评。
(一)听取汇报。召开“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会,听取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调处工作的领导汇报本县(区)年度调处工作情况。县(区)司法、综治、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参加。
(二)查阅资料。查阅受检单位年度调处工作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整、个案卷宗是否齐全。
(三)座谈了解。视情况召开纠纷当事人、基层调处人员、机关干部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调处情况。
(四)实地查看。视情况对跨省、跨市、跨县(区)及因重大项目引发的“三大纠纷”案件进行实地查看核实。
四、考评时间
时间定于2021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参照考评时间安排表(附件3)。
五、等次划分、个案结算和结果运用
(一)等次划分:被考评单位年度调处工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划分标准为:年度调处工作考评总分得分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5分及以上95分以下的为良好等次;85分以下的为合格等次。
(二)个案结算:2020年度通过调解协议调结或政府下文裁决并案结事了的跨省跨市跨县(区)“三大纠纷”案件(包括新案、积案),经考评组考核认定的,以个数计算。
(三)结果运用:年度调处工作考评结果以柳州市人民政府“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名义进行通报,市调处办根据年度调处工作考评结果形成工作报告呈市政府批示,并按照《柳州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以奖代补办法》的奖补标准下拨调处工作专项办案经费至各县区、柳东新区和市相关职能部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统筹安排,正确对待考评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二)实事求是,充分准备。各受检单位要端正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考评标准充分准备迎检材料,积极配合考评工作的开展。
(三)精心组织,公正严明。考评组要明确规定和考评纪律,严格按照流程和标准进行考评,确保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标准
2.2020年度调处工作“三跨”纠纷个案考评表
3.考评时间安排表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标准
受检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加强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 | 市、县(区)调处机构健全,落实人员编制,政府分管领导重视且熟悉调处工作情况。 | 15 | 1.机构不健全的,扣5分。 | |||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 建立健全“三大纠纷”排查、信访接待、案件受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 20 | 1.未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制度或未定期组织纠纷排查的,扣3分。 | |||
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任务 | 1.已受理案件稳控率达100%;当年新案调结率不低于90%,上年度积案调结率不低于80%。 3.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般群体性事件、赴邕集体(50人以上)上访事件及进京上访事件。 4.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致使纠纷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 | 50 | 1.稳控率或调结率不达标的,扣20分。 3.因“三大纠纷”调处不力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般群体性事件、赴邕集体(50人以上)上访事件及进京上访事件的,扣10分。 | |||
落实工作保障 | 落实调处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无人机等情况。 | 15 | 1.未落实“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专项经费的,扣5分。 2.未规范使用市财政下拨的“三大纠纷”专项办案经费的,扣5分。 | |||
加分 内容 | 工作成效显著,创新调处工作典型经验。 | 10 | 1.市、县(区)调处工作受设区市表彰的,最高加2分。 |
注:1.各项加分可以累积,但最高不超过100分;考评总分已满100分的,则不再加分。
2.上年度之前未调结的案件为历史积案。
附件2
2020年度调处工作“三跨”纠纷个案考评表
受检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案件名称、地点 | 纠纷性质 | 纠纷面积 | 案发时间 | 跨界类别 | 结案类型 | 备注 |
纠纷性质分为:土地纠纷、山林纠纷、水利纠纷;
跨界类别分为:跨省、跨市、跨县、重点工程、国有农林场、国有企事业;
结案类型分为:协议结案、裁决结案、会议纪要。
附件3
考评时间安排表
日期 (2021年) | 受检单位 | 备注 | |
1月19日 | 下午 | 三江县 | 住宿 |
1月20日 | 上午 | 融安县 | |
下午 | 融水县 | 住宿 | |
1月21日 | 上午 | 柳城县 | |
1月22日 | 上午 | 鹿寨县 | |
下午 | 柳江区 | ||
1月25日 | 上午 | 柳北区 柳南区 城中区 鱼峰区 柳东新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水利局 | 集中统一考评 (具体详情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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