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1-163966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标  题:
柳政办〔2021〕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办〔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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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1〕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5


  

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一)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防控技术指导,编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对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进行改造,确保达到冬春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确保“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做好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医防协同机制,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重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医药局等参与。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三)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协助推进自治区龙潭医院整体搬迁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改造,加快传染病医院、传染病专科规范化建设。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财政局、中医药局负责)

  

(四)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强化传染病网络直报疫情全天候动态监测。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五)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动医疗防疫物资产业加快发展。完善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加强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和移动实验室。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加强生物技术药新产品、基于新型给药技术的新制剂、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设备新产品研发,支持中药民族药新药研发。(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医药局等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六)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盘活编制存量,调剂解决公共卫生机构用编需求。督促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用好现有空编,及时补充招录岗位所需人员,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空编率。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引导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公共卫生专业,推进公共卫生学科建设。指导医学院校完善人才引育、待遇保障等相关政策。强化对临床医生(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等参与)

  

三、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七)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评价。推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信息公开。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考核范围。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等参与)

  

(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和评估,支持和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规范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九)深化编制管理改革。试行医联体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在不改变机构编制性质情况下,由医联体统筹调配使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参与)

  

(十)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实施合理用药监测,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提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占比。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负责)

  

(十一)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落实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政策。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应用。支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等分别负责)

  

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十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提升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市医保局、财政局负责)

  

(十三)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强化脱贫地区健康促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技术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改善脱贫地区营养不良等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扶贫办等分别负责)

  

(十四)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继续深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落实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相关政策。(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负责)

  

(十五)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建设,开展医保基金智能监控。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做好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及抽查复核。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市医保局负责)

  

五、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十六)推进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全面推动国家、自治区各批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在柳州落地。实行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线上结算政策。(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参与)

  

(十七)加强药品耗材使用监管。推动实现疫苗以及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一物一码”,选取部分高值医用耗材等重点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推进医保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编码的使用。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实现中选药品监管检查全覆盖。(市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市卫生健康委等参与)

  

(十八)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建立和完善短缺药品应急储备制度,制定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和调配方案。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耗材价格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药品垄断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分别负责,市中医药局参与)

  

六、推进健康柳州行动

  

(十九)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持续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做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启动农贸市场地方标准研制工作。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升级改造,指导农贸市场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加大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二十)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完善大力开展健康科普,组  建健康科普专家库。研究制定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风险预警分级标准,实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规范中小学体育课堂教学活动,强化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加强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工作。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项目,推进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民政局分别负责,市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参与)

  

(二十一)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防治结合。以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尘肺病早期筛查干预为切入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融合。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中医药局等负责)

  

(二十二)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力度。做好结核病、手足口病、冬春季流感、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负责)

  

七、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

  

(二十三)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建设自治区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逐步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和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推进中医馆建设,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市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负责)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医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深化医改系统谋划和组织领导,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夺取深化医改和疫情防控工作双胜利。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密切跟踪改革推进情况,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医改台账进行统一调度、定期通报,开展“十三五”医改规划评估。加强医改宣传和政策解读,凝聚改革共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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