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2-4333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标  题:
柳政办〔2022〕9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办〔2022〕9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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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2〕9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8


柳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20222025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号),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把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因地制宜、政府引导、政策推动、科技支撑、市场运作、多元利用、重点推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水稻、玉米、甘蔗、蚕桑等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为主要利用方式,复制推广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重点抓好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难点工作,以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和配套扶持政策,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效益明显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5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配套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完善,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主体带动、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3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因地制宜,优化布局规划。各县)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根据本地区不同作物品种、不同利用水平、不同产业现状,统筹谋划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科学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区域秸秆利用差异化发展。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加强技术指导等措施,建立完善相互配套的产业支撑体系,吸引有实力、有干劲、有效益的企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发展,实现区域内秸秆利用有主体、离田收储有途径、秸秆销售有收益,促进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柳州市税务局等

1.秸秆肥料化利用。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发展适度规模秸秆肥料化加工产业。推广应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粪便混合制肥技术、添加微生物好氧堆肥技术等,推广水稻、玉米、甘蔗秸秆粉碎作为生态养殖垫料,实现秸秆环保、安全、低成本无害化处理及肥料化利用。持续推广提升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优化机具配置,提升土壤肥力。在柳城县、鹿寨县、柳江区等水稻主产区建设一批300亩以上的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通过秸秆粉碎还田、腐熟还田、套种绿肥等措施,提升耕地肥力。到2025年,全市每年建成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超过6个。

    2.秸秆饲料化利用。推进秸秆饲料化与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相结合,在柳城县、柳江区等甘蔗主产区,围绕肉牛、奶牛、肉羊等产业,重点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选择一批畜禽养殖大户进行试点示范,重点扶持秸秆贮窖、加工机械、秸秆饲料产品开发等,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揉搓丝化等技术,提升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鼓励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制作青贮饲料,通过“秸秆—饲料—养殖—肥料还田”生态循环模式消耗农作物秸秆。2025年,全市建成秸秆饲料化年利用量2000吨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6家以上。

3.秸秆能源化利用。各县(区)要围绕生物质发电产业,积极推动秸秆燃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推进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秸秆燃气等燃料化利用,新建、扩建一批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提高秸秆在燃料中的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推进一批以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混合原料为资源的沼气工程项目。到2025年,全市建设以秸秆、秸秆竹木加工废弃物为资源的能源化工程项目1个以上。

4.秸秆原料化利用。各县(区)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特色产业优势,鼓励企业使用蔗叶、蔗渣、水稻秸秆等作为原料,制作食用菌种植基料、育秧基料、养殖垫料,发展使用秸秆、菌渣、畜禽粪便作为原料发酵生产有机肥等产业。各县(区)要结合特色产业挖掘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无烟炭、零甲醛板材、清洁制浆造纸等原料化产业发展提升秸秆制品附加值。从2022年开始,逐年培育发展秸秆原料化利用主体,到2025各县(区)新发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2个以上。

    (二)因势利导,培育利用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大力支持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能人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中的优势,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扶持、发展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有技术、有市场、有实力、有动力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核心企业,进而辐射带动畜牧业、渔业等产业链增值增收。到2025年,全市累计培育秸秆年利用量千吨以上的规模龙头企业10家以上、年收储量千吨以上的收储主体6家以上。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柳州市税务局等

    (三)固强补弱,完善收储运体系。坚持规划先行,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各县(区)要认真梳理农作物秸秆资源分布特点,对秸秆利用量和利用潜力进行合理评估、研判分析,按照合理半径布局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中心、站点,切实解决收储运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力争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甘蔗、粮食主产区内,力争每个行政村建有固定化收储点或临时堆放转运点,非甘蔗、粮食主产区可多个行政村联合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形成“县(区)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网络,实现乡(镇)秸秆离田收储全覆盖。以县(区)为单位统筹构建秸秆收储平台,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秸秆收储主体在乡、村、屯培育发展秸秆经纪人,鼓励和扶持组建农机协会、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引导组建和扶持秸秆收储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延伸收储链条,依托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探索建立村集体收储模式,以“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收储主体支付费用租用村集体收储场所、雇用农户参与收储站点运营管理,实现秸秆收储持续运行、长久获益。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销社等

(四)总结提升,推广高效模式。坚持差异化发展原则,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节、不同作物的秸秆资源,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秸秆综合利用的成熟技术和模式,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收储运典型模式,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推进全市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提供样板。在水稻、玉米、甘蔗和蚕桑主产区分别建立示范区,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在水稻主产区,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覆盖栽培循环模式、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离田收储模式。在玉米主产区,重点推广秸秆—饲料—肥料种养结合模式、秸秆—饲料加工模式、秸秆养殖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储模式。在蚕桑主产区,重点推广桑枝—基质—食用菌利用等模式。在养殖重点地区,推进秸秆饲料化多元利用,鼓励结合粮改饲项目种植全株青饲玉米等,推广秸秆-基质-肥料循环利用等模式,推广食()用菌种植模式,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覆盖面。在甘蔗、玉米、水稻主产区推广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鼓励生物质发电厂加快技术升级,提高秸秆在燃料中的比重。依托农机服务组织,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以机耕、机种、机械化植保、机收和机械化秸秆离田还田为主要内容的农机作业服务,加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农机跨区作业、合同订单作业和耕种管收“一条龙”作业服务。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65号),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以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柳州市税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督导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投资促进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柳州市税务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列入本级本部门预算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通过争取中央资金、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等方式筹措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开展奖补有关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强化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强化用电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秸秆加工主体执行自治区发改委发布相关电价文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生产加工的主体,按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挂钩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对秸秆离田、利用、收购、运输等环节的机械购置,可参考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和方法,由各县(区)自行制定标准进行补贴。牵头单位:财政、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科技局,柳州市税务局柳州供电局,各县〕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对资源再利用、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转变焚烧秸秆的思想和习惯,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两千米范围内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一千米范围内的农田作为重点区域,抓住关键农时,悬挂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横幅,引导农民科学利用农作物秸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切实压实责任,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市级组织工作推进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县进行督查指导行动,对工作滞后的县(区)加强督导强化年度考核,根据自治区制定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及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配合单位:财政、发展改革委、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各县〕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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