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3-02129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 标 题:
- 柳政办〔2023〕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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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3〕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精神,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为加强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州市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国良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付运宏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 宁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潘远益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 铫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胡学林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赵东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壮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钟敬善 市应急局党委委员
赵从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董 涛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廖保健 市民政局副局长
韦志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黄 敏 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福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
韦红革 市总工会副主席
潘佐党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管明春 团市委副书记
贾显锋 市气象局副局长
孙 健 柳州车站副站长
徐先进 柳州机场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远益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协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春运工作方案。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运输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督导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重点保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春运安全检查工作。
二、全力做好运输组织与服务保障
(一)加强客流动态研判。2023年春运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的第四个春运,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春运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恰逢疫情高峰平台期,面临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的转段期;客流从低位运行转向复苏反弹,医疗、民生及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任务重,交通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由于出行量增长,事故可能会高发频发。对此,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考虑春运特点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等呈现的新特点,动态研判不同群体、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客流分化趋势,深入分析、科学谋划,分类应对、精准施策。
(二)全力做好运输组织。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同时保证慢速列车开行规模,重点做好通往云南、贵州、四川和广东等地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民航部门要通过安排加班、调换机型、临时经营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船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三)着力优化运输衔接。充分发挥综合运输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进一步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信息共享和运力对接,强化铁路、民航干线运输、重点水域水路运输服务和保障,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客运与干线运输服务的衔接,协同做好应对客流大幅增长运输组织工作。加强运力储备,保持从业人员状态良好,遇大客流等突发事件时,通过加密班(航)次、开行加班车、大站快车等方式,提高旅客运输能力和效率,必要时通过跨区域运力调配、增开专线等方式疏解大客流。要结合探亲人员回家过年和返岗出行集中时段,通过加密城乡客运线路班次、开行定制客运线路、包车等方式,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并畅通返乡返岗人员出行“最后一公里”。
(四)精细做好运输服务。各地要针对春运期间客流大幅增长情况,指导客运场站持续改善售票服务,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积极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持续改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船、机)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持续改善登乘服务,为有需要的旅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轮椅预约、上下车帮扶等服务,保障客流登乘顺畅有序。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五)更好满足重点群体出行需求。各地要积极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等温馨服务,强化行程中关心关爱。全面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交通出行依法优先优惠有关政策。对于集中返乡的农民工、学生,根据实际需要视情协调当地道路客运、铁路运输企业,有序组织“点对点”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为农民工和学生流动提供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运输服务工作。
三、持续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确保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二)保障能源、粮食、医疗、民生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各地要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国家统一目录内农产品的车辆和疫苗运输车辆免费便捷通行,全力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针对大面积聚集性疫情、特别恶劣天气、严重拥堵等极端情况,加强应急准备,统筹做好应急状态下医疗物资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
(三)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的生活保障,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生活困难。有条件的公路服务区,可设置车辆停放和司乘人员休息专区,为发热等群众提供如厕、休息等服务。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和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严禁擅自关停邮政快递末端服务、“一刀切”限制高风险区末端配送。
四、扎实做好春运安全监管
(一)强化春运安全生产准备。一是要做好思想准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考虑2023年春运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认真分析研判客流大规模增长对运输安全带来的新风险新挑战,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整治,完善针对性措施,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是要做好运输工具准备。各地要指导各类运输企业全面开展设施设备状况摸底排查,加强设施设备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提升保障能力。尤其是道路客运企业要从满足大客流的需要出发,对所有投入春运服务保障的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坚决杜绝运输工具和设施带“病”运行。三是要做好人员准备。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有效避免人员松劲懈怠、技能生疏等带来的风险。针对大客流可能带来从业人员聚集性疫情,指导运输企业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完善从业人员医疗保障,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筛查,避免身体状况不适应的司乘人员从事运输服务。实施从业人员预备队制度,发生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时整体轮换,确保运力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阳性工作人员,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其间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运输设施设备和人员长期低负荷运行的实际,针对大客流的新要求,针对疫情防控的新挑战,强化事前预防,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围绕“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共交通、四类重点船舶、重点通航建筑物、公路网运行、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高铁和旅客列车、民用航空器和运输机场、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和一线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止风险和隐患演变成事故。要强化安全执法,加大重要交通节点巡查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聚焦疫情影响下公路交通出行特点,加大对非法运营、疲劳驾驶、超员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要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全面核查农村渡运安全运营环境,精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加强船员、渡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配足合格渡船船员、管理人员。
(三)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局部超大客流、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交织叠加对综合运输春运带来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应急运力、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等各方面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和实战演练。要在易结冰、积雪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除雪铲冰等设备,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及时铲冰除雪,快速恢复道路通行条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
(四)有效防范和应对道路拥堵等突发情况。由于2023年春运人民群众出行意愿的增长,特别是群众自驾出行量有可能出现大幅增长,道路拥堵的压力将比往年更大。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道路保畅的主体责任。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跨省交界和旅游、返乡人员集中地区,要强化干线路网、城市道路运行监测,密切关注市区和景区周边路网交通流量,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路况和服务区信息,提早开展引导疏导。相邻区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局部路段出现拥堵时,要及时向前后相邻地区通报,提前采取分流措施。要确保春节期间各路段全程畅通,各高速公路和重要国省干道从春节前一周(1月16日)开始全部停止施工,农历正月十五(2月5日)后恢复施工。
五、切实加强春运宣传与引导
(一)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开展个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引导乘客持续提高防护意识,掌握相关出行健康知识,做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乘客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旅行途中有不适情况及时报告;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主动不带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旅行途中自觉遵守戴口罩、少聚集等要求,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二)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积极宣传春运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错峰出行、运输服务等政策措施,生动报道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的感人事迹典型事迹,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及提醒,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和谐温暖的春运氛围。
(三)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提升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推广重点群体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出行便利性。
(四)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春运一线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加强关心关怀,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六、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三大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客流班次统计的上报工作,各部门的运输统计报表按每日班次(列次)、人次、同比增长数的形式报市202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则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基本情况。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统一报送柳州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lzjtjzhk01@163.com,地址及邮编:柳州市柳东新区启元广场B座807,54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