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3-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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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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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3〕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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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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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办〔2023〕7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柳州市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柳州市自治区级经济技术

开发区改革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柳州市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

加快推进柳州市自治区级经济技术

开发区改革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柳州市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改革提升,激发经开区创新活力,促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经开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用好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等重大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将经开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开放发展的新引擎,构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经开区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开放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经开区对地区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和支撑力。到2025年,柳州经开区、柳江经开区在自治区级经开区排名较2021年有较大提升,力争推动1家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市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以上,年营业收入超15亿元人民币的制造业企业数量比2021年增长30%以上。

——开放型经济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市经开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达40%以上,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达15%以上。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全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2021年增长30%以上,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数量比2021年增长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对重大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在“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等领域开展改革创新,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进一步压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时间。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和工业用“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双合同”监管,建立健全全过程联动监管新模式。〔市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机构职能。创新经开区行政管理体制优化经开区管理机构内设机构配置,进一步强化经开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管理、企业服务等经济发展主业主责。〔市委编办(绩效办),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探索公司化管理模式,支持将园区开发、建设、运营、招商、服务等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委托给专业公司或专业团队管理,促进“有为管委”与“有效市场”的高度融合,探索构建共建共赢的开发建设管理模式。〔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4.优化外商投资导向。在经开区内实施首用外资工作制,加大引进外资力度,鼓励外资项目业主扩大投资,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向经开区布局。兑现落实自治区对经开区利用外资的有关奖励政策,对符合外资鼓励类产业或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且自然年内实际利用外资超过2000万美元的新设或增资项目、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者地区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根据自治区奖励资金同比例配套给予支持同类奖励政策不叠加享受。〔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外贸扩量提质发展。发挥各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等作用推动经开区外经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参加国际性展会,引导外贸进出口企业向经开区集聚。推动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加大对外贸中小企业的支持,改善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促进经开区外贸结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培育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外贸产品设计,品牌培育、标准制订,支持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品牌产品的推介宣传,积极承接国际中高端产业转移等。〔市商务局、财政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招商引资及投资服务。在经开区内打造国际化、专业化招商团队。加快修订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绘制经开区“产业树”、产业链招商图谱和建链补链强链延链路线图,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通过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互联网招商等方式,重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RCEP成员国和欧美地区开展产业链招商,进一步拓展引资渠道。鼓励经开区完善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数字化招商引资和“一站式”智慧服务平台。推广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专员制,实施全流程跟踪,通过“一企一策”、“直通车”等方式实施精准服务,推动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和进资。〔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中心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7.整合优化经开区发展空间。按照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将经开区的建设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经开区为主体,整合区位邻近、产业关联、功能互补的产业园区或功能区,并纳入经开区考核评价范围。进一步优化柳江经开区四至范围,统一规划,统一产业布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着力培养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加强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推广“链长制”,建立“一链一策”精准供给机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重大项目向园区集聚。柳州经开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高端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并以建设广西智能制造城为抓手,重点打造智能电网产业链、机器人产业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工业设计产业、人力资源产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柳江经开区大力承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家电等产业转移发展智能家电产业链,延伸可穿戴设备和智能家居产业链;发展工程机械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发展中药民族医药、化学和生物医药产业链,做强食品加工产业链。大力推动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PCB产业园、都乐空港物流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构建整机生产与配套产业分工协作、电商物流平台配套齐全的产业集群体系。〔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推动企业上规上限。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激励企业扩大生产,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实施企业培育上规上限计划,建立重点企业临规(临限)数据库,对规模限额)以上企业设置上台阶专项奖励。强化上市公司扶持,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0.提升企业创新和研发能力。鼓励经开区内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经开区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市人才集聚专项资金引领作用,对经开区内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新获自治区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给予科研条件建设资助。支持柳江经开区加快打造智能家电技术中心,推动科技成果产品化、产业化。〔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双创”基地建设。支持在经开区内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布局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多层次孵化载体。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支持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3.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支持经开区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基地,组织实施企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等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不断提升工业消耗效能水平,争创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动企业和经开区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优化。聚焦主导产业研究制定绿色制造技术路线图,积极推动企业研究和实施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循环化改造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理念,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经开区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阶梯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实现经开区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条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按照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发展需求,强化项目招引,推行园区循环式改造,补足循环链条的技术短板、产业链缺失环节和配套基础设施缺失部分;开展企业产品能效“领跑者”活动,切实加强节能监察和对标力度,提升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编办(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重点办、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柳州海关,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经开区改革提升、考核评价各项工作,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有关经开区改革提升工作指示精神及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增强经开区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履行经开区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经开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对标对表找差距,结合园区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经开区改革提升行动方案和措施,制定工作清单和时间安排表,确保改革提升工作落实到位。〔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对经开区财政投入、投融资、用地保障、人才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利用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好用“桂惠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经开区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开展区域评估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探索混合产业用地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供给。支持经开区与院校共建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和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市财政局(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围绕经开区发展各项指标,加强对经开区的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支持。相关县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跟踪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工作推进到位,确保完成经开区改革提升目标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激励考核。在自治区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年度考核排名前二或名次提升三位以上的,给予其所在县(区)、开发区绩效考评加分鼓励。在自治区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年度考核排名末两位的,给予其所在县(区)、开发区绩效考评扣分。〔市委编办(绩效办),市财政局、商务局,柳江区人民政府、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统计服务。市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广西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职能提供考核评价有关统计数据、证明,加强对经开区及其园区内企业的统计指导,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市商务局、统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市税务局、柳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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