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1-15434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标  题:
柳政发〔2021〕1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21〕1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1512


柳州市新一轮优化

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

围绕柳州市“十四五”规划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三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动能,为“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提供更好服务保障,结合柳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改革,创新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审批服务“柳州速度”,更好释放柳州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总体思路

瞄准“三个对标”,实施“四个发力”,通过改革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服务,努力实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的双赢效果。“三个对标”,即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柳州市“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的现实需要;对标对表打造全区标杆、西部领先、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四个发力”,即在市场准入、项目落地、产业发展、服务升级上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让准入环境更宽松,让项目落地更快捷,让产业发展更便利,让服务效能更高效。

三、重点改革任务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审批服务制度成本

1.全面推行承诺审批

(1)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审批。除涉及国家秘密,危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利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等特定事项和审批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行政许可部门提供许可服务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承诺如期提交材料,签署《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后,对未列入黑名单的申请人,经形式审查合格,可当场或在承诺办结时限内颁发相关许可证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间:2021531日前)

(2)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申请的行政事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事项除外)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取消相关证明材料,可当场或在承诺办结时限内颁发相关许可证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间:2021531日前)

2.放宽工业产品许可审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下放的五类工业产品许可事项(含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及外省市迁入本市的获证企业,除危险化学品外,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获证企业有效期届满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作出保证质量安全承诺的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不超过1年提出延续申请的,免予实地核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21531日前)

3.试行“一业一证”许可模式。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证,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整合为一张载明各项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在餐饮、食品加工、印刷、货物运输等涉及跨部门许可较少的行业实行“一业一证”新模式试点,加快行业准营进程,升级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1531日前)

4.试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标准化改革。充分发挥柳州市“智慧门牌”系统建设中标准地址信息库的地址数据优势,积极推行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改革,实现住所登记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有效提升登记便利度及智能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二)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5.简化项目投资许可。进一步压缩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时限,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批、核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审查和用地预审的审查实施并联审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新开工的项目,属柳州市级层面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他专题工作(某些特殊项目,例如交通、水利项目可能会涉及的水保、压覆矿、通航影响评价、文物保护等)实施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初步设计10个工作日内批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间:2021531日前

6.优化项目规划审批。降低项目规划审批层级,对实行低风险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缩短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时限;下放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批权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间:2021831日前

7.逐步取消施工图审查。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免予施工图审查,探索进一步扩大免予施工图审查项目范围,由建设单位牵头,联合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试行信用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行业监管模式。上一年度勘察设计信用评级“优秀”且在各级住建部门抽查中无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等不良行为的,对其承揽的符合条件的一般工程,可先办理施工许可再审查。结合柳州市施工图审查行业实际情况,逐步取消施工图审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8.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在工业园区实行“拿地即开工”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通过预审批、承诺制审批、区域评估、技术与审查分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不断推进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开工率、落地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三)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创新审批服务制度供给

9.试点施行企业“一照多址”登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照多址”登记。企业在全市内不同县、城区开展经营活动,免于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由登记机关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10.试行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登记。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在取得合法产权后,在满足规划、安全、消防、环保等条件且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分割后的工业物业产权可依法登记和转让。相关具体规定以后期出台的操作细则为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11.建设龙城亲清在线服务平台。前端对接全市所有市场主体,后端与各县区、各部门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协同,实现在线政策兑付、诉求直达、政务服务和沟通互动等功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政商直通车式的在线服务,优化企业数字化体验,提升部门服务监管效能,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强化审批服务品牌特色

12.全面优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按照“能简必简、能并则并、可合即合”的原则,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难点、堵点问题,再次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从规范流程设计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勘验环节“提前办”,开展点单服务“打包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间:2021630日前)

13.全面推行“三个通办”服务模式。按照“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全城通办”、 “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城通办”向县区、街道、乡镇延伸,推进实施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高频”事项全覆盖;“一网通办”扩大可办事项范围,提高网上可办率、网上办理率,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与政府部门“零距离”接触;“一窗通办”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市民服务中心尽最大努力实现按类别“一窗通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14.加快推行“跨省(市)通办”服务。围绕有利于异地企业在柳生产经营的目标,努力构建柳州市与粤港澳大湾区政务服务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跨省通办”联盟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逐步扩大政务服务“跨省(市)通办”事项、领域及覆盖范围,实现与更多地区特别是与我市经济关联度密切的地方“跨省通办”,为产业发展、人员流动提供更多便利。(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公安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1831日前)

15.深化“三送服务”效能。主动对接企业深入开展线上线下“送政策上门、送信心上门、送服务上门” 的“三送服务”,积极拓展行业领域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营商便利度,传播好党和政府的声音,凝聚企业群众向心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211231日前)

16.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依托“12345”政府热线,设立政务服务热线,归并“一个热线号码”,体现“一个窗口”服务。完善受理、办理、分级处理机制。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确保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215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新一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主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助力凝心聚力抓产业真抓实干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的责任担当,作为实现审批服务工作“起步提速、开局争先”、打造全区标杆、西部领先、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改革举措,落细落实相关措施和责任,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相关改革任务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就各位、各负其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全程负责、一抓到底。要严格落实改革工作机制要求,严格审批程序,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办法,分批、有序推出相关改革新举措。要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支持,多方汇聚改革合力,强化系统内外协同、整体推进。市深改办、政管办、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走深走实。

(三)强化跟踪问效。相关改革任务责任单位要把督促检查和指导贯穿于推进落实改革的全过程,跟踪掌握各项改革举措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问效问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改革效果评估,确保“推一项、成一项”,真正把改革的含金量充分展现出来。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好新一轮改革新举措的推进落实情况,反映好相关改革措施给企业群众带来的获得感,传递好党中央的声音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展示好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要及时总结宣传改革进展成效,形成各方理解、支持、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推动引领我市新发展阶段各项改革取得新突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512日印发  

返回 柳政发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1-15434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标  题:
柳政发〔2021〕1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1〕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21〕1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