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210R/2022-3708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标  题:
柳政发〔2022〕3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军分区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政发〔2022〕3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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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政发〔2022〕3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军分区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军分区

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毕业生

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


征兵工作是强军兴军的基础性工程,在国家安全战略全局中居于重要地位。为激发我市大学毕业生报名应征积极性,解决大学毕业生征集难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军区<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征兵工作的意见>》(桂征〔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入伍鼓励金

(一)发放对象

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审核结论为准。学历认证工作由入伍应征地县(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

(二)发放标准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每人8000元提高到每人12000元,高职高专毕业生由每人5000元提高到每人80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发放方式

批准入伍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发放对象名单及金额;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统一复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一次性入伍鼓励金对口发放至各县(区),并于次年331日前发放到位。

二、补贴大学毕业生部分手术治疗费用

(一)补贴对象

批准入伍前一年因报名参军体格检查需要,在柳州市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公立医院有手术改善史,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如期毕业的大学毕业班生,下同)身份从柳州市各县(区)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和直接招收的军士

(二)补助范围和标准

1.近视矫正(不含人工晶体植入等其他手术)手术补贴不超过6000/;

2.痔疮手术:补贴不超过2000/人;

3.结石手术:补贴不超过2000/人;

4.静脉曲张手术:补贴不超过1500/人;

5.胆囊息肉手术:补贴不超过2000/人;

6.腋臭手术:补贴不超过1000/人;

上述手术补贴累计不超过8000/人(含医保报销部分)。

(三)办理程序

1.相关医疗凭证(含病历、发票等)由批准入伍新兵家属转交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

2.县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核实手术对象及其手术真实性、有效性;

3.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费用随年度优待金发放至同一账户。

(四)经费保障

补贴所需经费列入次年本级年度征兵工作经费预算,由入伍所在地县(区)财政解决,各县(区)征兵办公室于次年331日前发放到位。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定向招录()

将全市每年退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定向招录(聘),统一纳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计划,服现役时间计入本人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

(一)人员范围

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从柳州市各县(区)批准入伍,在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公告发布前退役、经市征兵办审核有意向报考的义务兵和直接招收的军士。

  1. 对象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含大学毕业班生在服役期间取得的,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可查)并已正式批准退役的大学毕业生。

2. 符合招录(聘)岗位条件的需服现役满5年以上。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招聘可放宽至服役满2年:有参战经历;个人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的;在六类艰苦地区、特类岛、海拔3800米以上高原地区服役满2年。

3.符合招录(聘)岗位条件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但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等非正常退役以及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退役大学毕业生,不列入定向公开招录(聘)人员范围。

(三)招录比例

1.行政单位。每年按照上级公务员招录政策,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7%10%的比例控制全市定向招录计划,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录计划。

2.事业单位。每年按满足条件中有意向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数的15%20%和有意向报考管理岗位人数的3%5%比例控制。

(四)实施程序

1.开展摸底调查。每年年底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调查摸清全市符合定向公开招录(聘)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拟制定向公开招录(聘)数量需求计划报相关部门。

2.确定定向公开招录(聘)计划。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召开专项会议确定定向公开招录(聘)计划。

3.下达用编计划。市委编办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定向公开招录聘计划结合实际审核全市公开招录(聘)用编计划。

4.制定定向公开招录岗位计划及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分级、分类指导各招录(聘)单位做好定向公开招录(聘)岗位及条件设置,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录(聘)公告发布后,市征兵办负责审核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有关服役条件并出具报考证明材料,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各招录(聘)单位在资格审核时据此确认考生报考定向公开招录(聘)岗位。

四、鼓励在职在岗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包括符合应征条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员工以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服务基层人员。

(二)享受待遇

1.服役期间保留人事或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2.服役期间保留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员工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除享受现役士兵津贴等相关待遇外,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原单位的基本工资。

3.服现役时间计入本人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原单位应优先安排选岗调岗和培养使用。

(三)办理期限

本人退役后90日内向原单位提出复职复工申请,原用人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复职复工手续并区分安置类型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过期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

2022之后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享受的相关激励政策按本措施执行,批准入伍的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不再享受一次性入伍鼓励金。《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军分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1836号)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该措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上级政策调整变化按照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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