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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0-3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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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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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9〕1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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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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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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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9〕1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 州 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规〔201914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312

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48 号)精神,根据《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桂农业发〔2018281号)及《柳州市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柳政规〔201820号),2019—2020年,我市决定开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212.5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603.8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3.9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179.54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344.4亿元,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值由2010年的1.18:1增长到2018年的1.75:1,发展成效显著。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由2010年的50家增长到2018年的132家,但是,仍然面临龙头企业数量偏少、生产集中度不够、转化增值幅度偏低等突出问题。因此,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是大力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促进我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推进产业集聚为核心,以政策为支撑,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尽快在全市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柳州市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在我市五县及柳江区、柳南区、鱼峰区范围内,立足每个县(区)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引进、培育、集聚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县域范围内科学划定一定范围,依托“三区三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及各类园区建设,建设10个以上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的各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大力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向集聚区集中,已建成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要成为农产品加工的示范区、引领区。以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为主要载体,建立健全配套设施及废料再加工、再处理循环利用等系统,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体系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通过增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做大做强做优柳州农产品加工业品牌,进一步打响柳州现代特色农业名片,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

(二)具体目标。

2019年,启动鱼峰区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集聚区、柳南区螺蛳粉加工集聚区、柳江区穿山食品加工集聚区、柳江区特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鹿寨县桂中林业科技产业集聚区、鹿寨县茧丝绸加工集聚区、柳城县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柳城县四塘木业加工集聚区、融安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融安县广西·香杉生态工业产业集聚区、融水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三江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等12个集聚区创建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其中鱼峰区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集聚区、柳城县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融水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等3个集聚区同步创建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19年,力争建成1个以上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7个以上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2020年,力争新建成5个以上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鼓励条件较好、有积极性的县(区)根据发展实际积极创建各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条件成熟的,也可纳入创建计划。

四、建设要求

(一)建设规模。

建设的每个集聚区要求有龙头企业带动、多家企业入驻,可按园区或者划定相对集中区域的形式进行创建。集聚区要根据地方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土地资源情况及有关用地政策,以节约集约、因地制宜、规模适度为原则,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等现有各类园区,合理划定集聚区用地范围。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集聚和服务的平台。集聚区原则上要求在单个县域范围内划定。

(二)主导产业。

每个集聚区内以1—2个农产品加工产业为主导产业,加工原料以当地及周边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为主要来源;加工原料主要从其他地方购买,但加工规模较大的也可纳入创建范围。鱼峰区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集聚区以加工螺蛳粉、特色食品为主,柳南区螺蛳粉加工集聚区以加工螺蛳粉为主,柳江区穿山食品加工集聚区以食品加工为主,柳江区特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以蔬菜加工为主,鹿寨县桂中林业科技产业集聚区以林木加工为主,鹿寨县茧丝绸加工集聚区以茧丝绸加工为主,柳城县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以茧丝绸、食品加工为主,柳城县四塘木业加工集聚区以木材加工为主,融安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以水果加工为主,融安县广西·香杉生态工业产业集聚区以林木加工为主,融水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以林木、食品加工为主,三江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以茶叶加工为主。集聚区一二三产融合紧密,要配套比较完善的上下游产业,将农产品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打造集品种培育、基地建设、加工转化、技术研发、现代物流、营销平台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当地农户能从中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能辐射带动一定范围内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致富。集聚区内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三)建设手续。

集聚区选址要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三产用地、村镇土地、工业用地等各类用地,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环评审批等各项手续完善,要注重与“三区三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现有各类园区相结合,因地制宜在铁路、公路干线、站点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集聚区,避免重复建设。

(四)管理水平。

市级集聚区内至少要有1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入驻,自治区级集聚区内至少要有1个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入驻。社会资本、工商企业、金融资本成为集聚区建设投资的主要来源。集聚区内管理科学,生产要素集聚,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投入符合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求。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队伍,主要从业人员经过相应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和工艺。

五、组织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成立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富庭 副市长

副组长:赵索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和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由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税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扶贫办、供销社、柳州供电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曾和平(兼)。

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工作机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建立集聚区建设季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等。

六、组织实施

(一)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创建。

1.制定工作方案。创建市级集聚区的县区,要在2019530日前完成《柳州市(××县、区)××××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工作方案》的制定。《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度,落实工作部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工作方案报送到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编制建设规划。创建市级集聚区的县区,要在2019730日前完成《柳州市(××县、区)××××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规划》。规划要体现加工企业等生产者的经营主体地位,要强化企业和原料基地生产者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选址、内容要具有科学性、示范性、可操作性。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规划需报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3.统一建设标准。待《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印发后,我市将参照《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制定《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并另文印发,扎实推动集聚区标准化建设。市级集聚区每年11月底前可申请市级验收。

4.加快招商引资。各集聚区要在制定《方案》《规划》的同时,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具有产业特色、区域特色、文化特征和经济效益显著的集聚区项目库,通过会展、网络、代理招商等形式,引进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引导大型龙头企业进入集聚区。

5.建立管理机制。市级集聚区验收由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赴实地进行。对通过市级验收的集聚区,给予全市通报,市级集聚区可以通过后续验收申请晋级为自治区级集聚区。集聚区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入驻集聚区业主要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业主或建设项目要及时淘汰,并引入新业主或新项目。市级集聚区每2年审核一次,在审核中达不到标准的进行全市通报。

(二)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创建。

创建自治区级集聚区的县区,要在2019430日前完成《柳州市(××县、区)××××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工作方案》的制定;2019630日前完成《柳州市(××县、区)××××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规划》的编制;自治区级集聚区执行《广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自治区级集聚区每年12月底前申请自治区验收。工作方案、建设规划和申请验收等相关材料需报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由柳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上报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1.加大财政扶持。整合各级各部门相关渠道资金,将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作为优先支持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集聚区申报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并对贫困地区的集聚区项目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财政也要积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扶持,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编制等;鼓励支持集聚区内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创新研发、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支持集聚区内企业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支持集聚区龙头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食品)初加工、冷链物流发展项目。加大财政扶持。对列入创建市级、自治区级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市财政给予创建前期经费扶持;对创建成功的市级、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再进行奖补,创建前期经费和奖补标准另行制定。通过设立融资担保、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

2. 落实金融、税收、用地、用电、污水处理等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落实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试点工作。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集聚区、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 ”原则优先落实用地指标。完善土地优先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各县区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闲置土地开发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政策,农产品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水处理优惠政策。

(二)纳入市级绩效考核。

对照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纳入市级绩效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在当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加分奖励。

(三)优化发展环境。

着力解决在政务环境、项目施工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中出现的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制定促进集聚区发展的相关政策。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期办结制和到期认可制。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份内事项立即办、份外事项协助办、上报事项跟踪办。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环境,通过优惠诚信的政策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打动外来投资者,通过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留住外来投资者,努力营造亲商、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附件:柳州市创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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