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8〕26号《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6-01 11:37 【字体:小中大】
《柳州螺蛳粉原材料
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力推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升级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到2022年,力争螺蛳养殖面积超过5000亩、竹笋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大米出口种植面积8万亩以上、豆角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培育一批上游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建立一批柳州螺蛳粉优质、安全、绿色的原材料示范基地,促进米粉、螺蛳、酸笋、豆角、腐竹等螺蛳粉上游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我市出台《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有利于加快推动柳州螺蛳粉上游原材料集约化、规范化生产,完善螺蛳粉产业链,保障柳州螺蛳粉的食品安全。
二、主要内容解读
《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共六章二十条,内容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竹笋种植等五个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的认定标准和条件、认定流程、监督管理、附则。
(一)关于原材料示范基地的主管部门。本办法提出了五个具体的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其中竹笋种植示范基地主管部门是柳州市林业局;大米、豆角、木耳等示范基地主管部门是柳州市农业局;螺蛳养殖示范基地是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的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认定办法、扶持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关于认定原则。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坚持“政府引导和监督、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公开、质量优先”的原则。
(三)强调了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的规范管理。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的原则上采取分批次认定,2018年认定2批,以后每年认定一批,由柳州市螺蛳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并经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初审、领导小组复审、市政府认定授牌等过程,同时加强对已认定的基地严格监管,对组织认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监督, 强调了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规范管理。
(四)对示范基地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竹笋种植、大米、豆角、木耳、螺蛳养殖等示范基地分别从基本要求、作物(物种)要求、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其他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标准和条件,申报主体必须需同时满足以上标准和条件及主管部门的申报指南要求才可申报。
(五)关于认定流程说明。申报主体自愿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提出初审意见,经柳州市螺蛳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提出评审意见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授牌。
原文件:柳政规〔2018〕2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