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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73号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1-20 15:46 【字体: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出台必要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604号)文件,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列入国家第三批试点项目。为遵循“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以及“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的总体目标,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规范有序推进试点项目,特出台此工作方案。

  1. 《工作方案》的编制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效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6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0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的紧急通知》(桂能电力〔2017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此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体结构共三部分内容,分别为试点区域及预期目标、改革试点实施组织机构、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内容。文件附件《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内容,分别是试点项目规划建设内容、试点项目运营、试点项目招投标、业务范围、试点项目运营要求。

(一)《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1. 试点区域及预期目标。对试点区域规划面积和园区产业整体规划进行阐述;提出增量配电业务预期目标。

2. 改革试点实施组织机构。成立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在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成员单位名单。

3. 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内容。明确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规划,甄选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对实施项目核准要求进行说明;从规范建设、组织运营、保障供电可靠等方面对推进建设运营进行阐述;提出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费标准;在组织协调、责任分工、市场监管方面提出对工作保障措施的要求。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 试点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主要介绍江口工业园试点项目基本概况、预测202020252030年全社会用电量及最大负荷;明确试点项目主要规划建设内容。

2. 试点项目运营。明确试点项目管理包括规划编制、项目论证、核准及项目建设等内容。明确按照项目核准组织开展项目投资建设。要求公平接入系统,公开接入流程和信息、承诺办理期限,无歧视开放电网。明确试点项目配电价格核定和结算方式,并提出创新运营机制和服务方式、承担保底供电服务、试点区域内的市场交易、试点区域外购售电运营模式要求。

3. 试点项目招投标。明确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招募的方式采用招标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

4. 业务范围。从供电服务业务、配电服务业务、保底供电服务业务、增值服务业务四个方面明确试点项目业务范围。

  1. 项目运营要求。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项目业主提出创新运营机制、服务方式、降低用电成本、规范运营、相关责任和义务要求,同时明确了项目业主享有的投资收益、特许经营等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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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73号 《柳州市鹿寨县江口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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