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龙城崇军卡办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3-06-30 10:00   

《柳州市龙城崇军卡办理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逐步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浓厚的崇军社会氛围,根据柳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给部分优抚对象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1.《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六章 抚恤优待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2.《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方案》二、规范优待内容 (七)文化交通方面 14. 完善交通优待服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在区内免费乘坐市内公 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和轮渡工具。残疾军人乘坐区内运行的 火车(高铁)、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 (公布票价)50%的优惠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柳州市龙城崇军卡办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共十条,明确办卡人员范围、办卡流程、办卡经费等事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