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34646D/2021-3199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标  题:
【自治区级文件】关于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意见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76号)
发文字号:
桂退役军人发〔2020〕7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自治区级文件】关于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意见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76号)

  发布日期: 2020-11-27 12:00   



各市党委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自2019年(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起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的,使用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实行“老人老办法”〔指其工资待遇、退休养老方式与本单位2005年12月31日(含)前在编人员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