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34646D/2021-7526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退役军人规字 〔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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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图解政策 

【自治区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2021-04-06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