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3133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政规〔2018〕5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规〔2018〕51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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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5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 州 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规〔2018〕5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政务
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柳州市贯彻落实
《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优化柳州政务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桂政办发〔2018〕5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施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先予受理和办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营造柳州良好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范围
上述“政务服务事项”,是指柳州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办理非当场办结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上述“政务服务部门”,是指柳州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赋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务服务部门。
三、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
施行容缺受理,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政务服务。申请人的主要申请材料是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可启动容缺受理;但是容缺受理并非“容缺审批”,只不过报送次要申请材料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时限内,只有当全部申请材料是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才能审批或同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坚决杜绝违法实施政务服务。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施行容缺受理,应当公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清单,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个申请人,不得歧视申请人,不得选择性适用容缺受理条件。凡是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都应当容缺受理;凡是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都不应当容缺受理。
(三)高效便民原则
当申请人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时,要在申请人承诺补齐的情况下先行容缺受理,向申请人敞开政务服务大门,申请人边补齐补正次要申请材料,政务服务部门边进行审查,既方便了申请人,又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四)自愿原则
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的,不得进行容缺受理。
四、工作程序
容缺受理工作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为申请与容缺受理、审查与决定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请与容缺受理程序
申请人在办理容缺受理事项时,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次要申请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时,启动容缺受理:
1.申请人书面承诺,应当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附件2),原则上容缺补正时限不得大于承诺办结时限,容缺受理承诺办结时限从申请人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之日起计算;
2. 政务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出具《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3),容缺受理办件。
(二)审查与决定程序
容缺受理办件进入审查与决定程序,申请人边补齐补正次要申请材料,政务服务部门边进行审查:
1.承诺期限内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补正材料后,政务服务部门立即出具政务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按承诺办结时限进行审查,作出决定;
2.承诺期限内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补正材料,容缺受理服务事项应当终止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出具《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附件4),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因容缺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承诺时限后收到申请人全部办理材料的,启动正常程序办理。
五、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周报制度的通知》(2018年7月2日)附件1《2018年“一事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进展报告细化方案》要求:“制定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任务,各市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各级各部门制定《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8月底前公布;按照《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和各单位《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容缺受理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并将督办任务提交核验。按照自治区工作进度安排,柳州市今年实施容缺受理工作,分自查梳理建制公布、施行复核动态调整、工作总结提交核验阶段进行。
(一)自查梳理、建制公布阶段(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 8月23日前完成)
“容缺受理”模式是政务服务理念的创新,要求各政务服务部门工作变被动落实为主动改进,逐项梳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逐条梳理各条申请材料。要依据部门行业法律法规,结合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科学合理地界定每一项事项的主要申请材料和次要申请材料,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下,方便申请人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经整理行成本部门本单位《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清单》”)。
各政务服务部门请于2018年8月23日前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部门官网公布《清单》。公布后,请即时将《清单》报送至市政管办报备。
(二)施行复核、动态调整阶段(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11月30日前完成)
各政务服务部门按照《清单》施行,在施行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对主要申请材料和次要申请材料进行调整,并对《清单》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复核,逐步完善。在此后实施容缺受理工作中,《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调整的,同步在各公布平台调整,并按照公布《清单》实施容缺受理工作。2018年11月30日前,如清单有调整的,将本部门本单位《清单》(调整稿)报备。
(三)工作总结、提交核验阶段(责任单位:各政务服务部门,12月15日前完成)
对今年实施容缺受理工作进行总结,制作材料、建立台账,提交上级核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做好专项工作,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柳州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促柳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各政务服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调配合,动态管理。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各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调研和后续跟进,及时总结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研究改进措施,逐步做好容缺受理机制完善工作,及时动态调整事项及材料清单。
七、报送报备材料
报送报备材料请报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电子版可通过电子公文系统OA报,联系人:韦江宁,电话:2629056。
(一)《容缺受理工作联系人名单回执》(附件5)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要求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稿)报备电子版;
(三)《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复合稿)及此后的调整版均报备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四)各县(区)政府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的上述材料统一报送。
附件:1. 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样本)
2. 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
3. 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样本)
4. 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样本)
5. 容缺受理工作联系人名单回执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