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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0-3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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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8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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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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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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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18〕8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柳 州 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规〔201886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1229

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2018-2020年)

 

为扎实推进我市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严格防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2号),制定本作战方案。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重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柳州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7%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吨以下;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改善;洋垃圾零进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5%,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三、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的总基调,围绕“一个基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两个重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一)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

1.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18年底,协助自治区环保厅完成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 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总体思路与工作计划要求,2018年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试点工作,完成不少于三家企业采样调查和风险分级试点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完成重点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2019年,基本完成辖区内需进行初步采样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采样监测,并开展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分析评价。2020年,全面掌握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如期保质上报调查结果,建立柳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清单和优控名录。[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3.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根据国家要求,完成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监测年度任务。在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下,2018年完善市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市域(县、区)全覆盖。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加大对环境监测机构监督力度。结合全区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市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能力。依托全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与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1. 有序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确定全市相应类别永久基本农田的分布和面积。优先保护类耕地要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分类管控试点工作;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实行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管控,积极进行修复;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实行综合整治,调整种植结构,消减污染危害,并进一步确认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范围。 2019年,完成年度任务并将数据上传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2020年底前,在开展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划定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上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 加强农用地日常环境管理。2018年,所有国家级产粮大县编制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并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在鹿寨、柳江、融安等县区进行废弃农药瓶(袋)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有害垃圾政府补企业收”处理模式。到2020年,全市所有的产粮大县、粮源基地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8-2019年,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农药,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相关工作。2020年,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供销社、市乡村办、市粮食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3. 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并逐步推进受污染耕地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2018年起,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年度计划,建立相关项目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要针对重度受污染耕地,采取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以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组织制定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者退耕还林还草年度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到2020年,实现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77%左右,完成《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相关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三)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 全面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规定,会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市级环境保护部门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并督促其开展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及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201812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 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①2018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征求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反馈意见作为附件随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③2018年,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建立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并从2018年起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活动。[牵头单位:①由市规划局牵头,②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③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3. 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2018年起,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土地征收工作的相关部门,在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环节,应当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查询结果为疑似污染地块的,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并征求同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各级人民政府在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工作时,及时查询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环境保护部门意见。[牵头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4. 实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2018年起,根据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实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开展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开展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2018年完成先行区建设方案制定,探索有机污染等地方特色重点行业特征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到2020年,覆盖自治区先行区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成为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益补充。[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

1. 全力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金属污染、尾矿库和遗留场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一细化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和责任期限。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开展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园区的重点污染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环境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 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①推进落实企业治污责任,督促和指导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完成首批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签订工作,更新发布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督促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制定和实施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年度计划,组织对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做好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2018年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分解落实减排指标和措施,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行政区域内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②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加快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速推进“退城入园”。③2020年,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吨以下。制定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年度控制目标。④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防控工业企业污染。按照“十三五”环评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坚决不予批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涉及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坚决不予批准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选址、布局、规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法定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未能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来源的项目。[牵头单位:①③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④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3. 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①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有序引导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落实。②推进有机污染场地等治理示范工程。③推进欧阳岭垃圾填埋场封场,2019年年底完成终场覆盖系统、生态恢复及整体环境提升工程。2019年底开展立冲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的前期工作。[牵头单位:①②市环境保护局牵头,③由市市容局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4. 深入推进尾矿库综合整治。深化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8年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201812月底前,实现全市没有危库和险库。继续加强尾矿库安监,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督促鹿寨县响水铁矿尾矿库尽快完成闭库工作,督促融安县泗顶铅锌矿尾矿库尽快完成注销工作;对新建的尾矿库加大事后监管力度,从源头控制、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六)实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

1. 全面调查摸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根据本市产业结构,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对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开展技术校核,对环评报告书(表)中存在错误或弄虚作假的,督促相关责任方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部门按职责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筛选产生量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行业、种类建立清单;调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流向,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的接收地;开展社会源废矿物油、铅蓄电池调查,重点掌握流向情况。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加强堆存场所环境监管,预防土壤污染,保障固体废弃物堆存环境安全。以沿江、沿河、沿湖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固体废物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组织开展核查、鉴别和分类,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优先整治清单,做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对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量在 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制定“一点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堆放倾倒点查明来源,落实相关责任,限期完成处置工作;无法查明来源的由本级政府委托第三方妥善处置,根据需要开展环境损害评估。[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2. 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对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大、危害大的,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相关行业,要求相关企业细化管理台账、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转移的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途径及最终去向,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类别、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3. 严厉依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等违法为。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督查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情况。对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开展联合专项稽查,重点查处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柳州海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违法活动。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固体废物跨界污染事件。完善联防联控,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球定位系统(GPS信息、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柳州海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重拳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活动。重点针对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及典型行业,开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一追到底,切断非法转移利益链。[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柳州海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严厉查处走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打私行动,严厉打击货运渠道藏匿、伪报、瞒报、倒证倒货等走私行为。对发现走私的洋垃圾,依法予以退运或销毁。[牵头单位:柳州海关、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柳州海事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4. 提高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固体废物处置能力,重点保障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用地,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补足处置能力缺口。推进全市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改造升级,确保辖区内医疗废物安全妥善处置,并保障处置能力略有盈余。推进边远、交通不便利的县(市、区)建设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督促现有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加强运输工具投入,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置等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全市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体系,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使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基本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妥善处置。推动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5. 争创“无废城市”。国家“无废城市”正在起步阶段,下一步正式实施时力争申请“无废城市”示范,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和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我市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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