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2-10773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09日
- 标 题:
- 柳政办〔2022〕1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22〕1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10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柳政办〔2022〕15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强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推动城市建设计划顺利执行,确保完成2022年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特制定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包括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管理五大领域共14个专项。计划实施项目316个,其中新建93个,续建97个,竣工126个,总投资2064亿元,2022年度计划投资231.5亿元。城市建设计划推进的总体目标是:新建项目争取年内启动建设、条件成熟的争取在一二季度全部实现开工;续建项目完成投资计划,力争部分建成或竣工;竣工项目确保基本竣工。《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详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为各专项计划牵头推进部门,要按照各专项计划组织项目推进,具体如下:
(一)综合交通专项。安排项目4个,总投资144.5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14.9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
(二)市政公用专项。安排项目42个,总投资122.6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20.5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防洪工程专项。安排项目9个,总投资148.6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3.5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水利局。
(四)土地整理专项。安排项目11个,总投资594.6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60.3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安排项目36个,总投资169.6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26.5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文化体育旅游专项。安排项目5个,总投资16.2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4.8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体育局。
(七)园林绿化专项。安排项目15个,总投资17.3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3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林业和园林局。
(八)环境治理专项。安排项目10个,总投资19.8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2.3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九)大健康专项。安排项目34个,总投资70.7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19.3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公安局。
(十)教育基建专项。安排项目31个,总投资43.7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9.2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教育局。
(十一)安居工程专项。安排项目38个,总投资642.8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55.6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智慧城市专项。安排项目40个,总投资38.1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3.6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大数据发展局。
(十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安排项目34个,总投资26.1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5.9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应急储备专项。安排项目7个,总投资9.2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2.1亿元,牵头推进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委、应急局、人防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各专项牵头部门和城区、新区为第一层级、市发展改革委和市重点办为第二层级的协调机制,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专项牵头部门组织、各城区配合每月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重点办每季度(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专项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自牵头的每个项目2022年度1-12月实施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细化方案,并随3月份月报一同报至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督查考核,推进计划执行。一是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将城市建设计划工作列入督查事项,对各专项计划项目推进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推进不力、工作不实的单位进行问责和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是将城市建设计划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由市委督查绩效办对各牵头推进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市国资委对各平台公司开展绩效考核。三是城区和新区积极主动推进和服务项目,对推动计划顺利执行的城区和新区,在下一年度计划项目、政策和资金给予优先支持。
(三)优化服务能力,抓好要素保障。各城区、各部门对列入城市建设计划的项目,前期审批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切实缩短审批时限,原则上,上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具体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详见《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安排表》(附件1-2);资金方面,优先支持计划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上级资金、配套市财政资金,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征地拆迁方面,项目所在地城区、新区要切实加强辖区内项目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施工保障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规范信息报送,实时跟踪进展。实行城市建设计划项目信息台账、月报制度,并将相关报送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专项计划的牵头推进部门负责完成月报表梳理(明确联系人及电话),并按时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各审批部门及时将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上传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业主按时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填报投资信息和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汇总计划完成情况,发布月度进展情况红黑榜,并呈报市政府。
附件:1.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
2.柳州市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绩效考评指标考核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